昨日的七夕夜,本来应该当是有情人共享美好佳节,屌丝逆袭,高富帅表白的绝佳之夜,本人也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来到了滁州高大上的酒店——滁州金鹏酒店,准备和老婆共享金鹏酒店价值108元的自助餐,却不曾想自助餐没吃到,吃到的确实金鹏的闭门羹,让本人恶心至极。下面本人讲如实的讲全过程讲述出来,为的就是提醒所有人,作为消费者,我们应该有发言权;作为商家,你们不能这样为所欲为,应当有点诚信!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微信朋友圈点赞送礼这类活动,大多数人也都参与过,而本人也尝了会鲜,参与金鹏酒店的集100赞送两张价值108元的自助餐券,而且进过本人“厚颜无耻”的拉票和七大姑八姨,各位朋友的鼎力支持下,成功超过100个赞(附图为证),本人当时那个激动啊,随机就跟老婆说:“七夕我带你去金鹏的自助餐哟”。经过和金鹏酒店电话咨询告知本人8月9日上午8点到10点可以领券并登记信息,随后我和同事在8点06分左右赶到金鹏酒店一楼,一进大厅,已经是人头攒动,队伍都排到了酒店的门口,于是乎我和同事就排队领券,等待过程中不时有人插队——这都不算什么,不能影响到本人当时的激动之情,期间还有穿着酒店制服,领导模样的人在喊话:“今晚的饭菜会比平常更好吃,营业时间会到21:30,大家晚上都来吃“,大约半小时后,我们领到券,坐等晚上来吃自助餐。 下午下班之后,我和老婆,还有同学一家三口约好七夕晚上一起去,由于本人家距离99比较近,所以在晚上6点左右就已经赶到,随即就进入酒店的爱丽舍餐厅,刚出电梯就看到一个牌子赫然写了几个字”自助餐券今晚不能使用“,当时我就疑惑不解,去餐厅询问,被服务员告知集赞领的券今晚不能使用,听完之后本人火冒三丈,就质问服务员不能使用为何不提前告知,为何集赞的时候没有任何人说,在领券的时候工作人员也未曾提及?顿时觉得这是赤裸裸的欺骗,就在此时还陆续有早晨领了餐券,准备来吃饭的人,大家都疑惑不解,但是却无能为力,因为我们是普通消费者,人家是知名商家,我们能选择的只有花钱买票或者默默离开。但是还有点正义感和受到微薄的高等教育的我决定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当时消协已下班,留的是录音),消协投诉完;随即我又拨打了市长热线12345来投诉,接线员耐心的听我说完过程之后,问了我券上面有没有写”解释权归酒店所有“,我看了一眼还真有(见附图),随后接线员就说那他们管不了了,这是商家行为;挂完电话我和我老婆都非常生气,有种被深深欺骗的感觉,随机把金鹏送的券撕了泄愤!!我气愤这的是这样的事件在中国为何无法维权?我气愤商家为何如此欺骗消费者?我气愤为何被愚弄的永远都是弱者?同时本人也觉得此事件非常的恶心,恶心金鹏这样的做法,身为滁州本土的大企业,你就这样待滁州人么?
PS:从领券活动自始至终,并无任何一个工作人员告知本人,自助餐券七夕夜不能使用!自主餐券也并未注明!关于”酒店有最终解释权“,早已经被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认定为违法行为,为何现在还能印制在餐券上?市长热线的接线员竟然不知道,我表示非常无语。
本人文采有限,只是想把这件事写出来,让更多人的了解,当今时代消费者的权益应当要得到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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