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是公民的光荣义务。记者近日从市征兵办获悉,2016年度兵役登记工作已入收尾阶段,截至目前,全市共有8万余名适龄青年参加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者则高达11000余人。需要提醒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以下简称《兵役法》)、军委国防动员部以及省军区相关规定,从今年起,适龄公民均须参加兵役登记,无《兵役登记证》或者证上无年度兵役登记记载以及有逃避、拒绝兵役义务记载的,有关部门应依法取消其就业、就学、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专业技术证件的资格。
根据《兵役法》第十三条,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兵役登记每年都有,但从今年开始,这项工作将更加正规化。”市征兵办一负责人说,“以后,兵役登记将成为每个适龄青年都要做的事情,以便应对国家紧急应征情况。”
按照现行的兵役登记及应征报名流程,适龄公民须在6月30日前登录“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注册并进行兵役登记,然后持《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和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兵役登记站或高校武装部兵役登记点进行初检初审,办理《兵役登记证》。具体对象为,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24周岁的男性公民。往年已参加过兵役登记但常驻户籍所在地变迁的,须持《兵役登记证》办理变更手续。
据了解,兵役登记并非是到部队服现役,而是国家依法对适龄公民进行登记注册管理。“参加兵役登记,就是让有关部门知道或掌握你的情况;征兵工作正式开始后,如自愿当兵,还需进行应征报名、政审、体检等一系列征兵过程,审批通过后,才能当上兵。”
需要提醒的是,为规范国家兵役登记制度,从今年起,适龄公民必须依法参加兵役登记,并领取兵役登记证。对于无《兵役登记证》或者证上无年度兵役登记记载以及有逃避、拒绝兵役义务记载的,有关部门应依法取消其就业、就学、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专业技术证件以及出境手续的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