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安徽省商务厅原党组书记、厅长曹勇受贿、滥用职权一案。 滁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称,2008年初至2013年2月,被告人曹勇利用其担任中共淮南市委副书记、市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2147万余元。此外,曹勇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财产损失15亿余元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曹勇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曹勇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曹勇的亲属及部分全国、省、市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和各界群众6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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