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市夏收夏种工作全面展开,滁州市午季秸秆禁烧拉开了帷幕。近日,记者从市禁烧办了解,继去年我市取得全年“零火点”的优秀成绩后,今年滁州将继续把严禁焚烧秸秆、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的措施贯彻到位。加之今年我国实施全年禁烧,对于卫星遥感检测到的火点不论是否为焚烧秸秆造成一律不准核销,使禁烧工作战线拉长,监管更全面。同时全市已建成了50余个收储中心并投入使用,确保秸秆回收利用。今年我市将力争将全年秸秆综合利用率提升到83%以上。
全年监测,今年禁烧战线拉长
滁州每年的粮食总产量占安徽省的七分之一,是当之无愧的“安徽第一粮仓”,这得益于滁州广阔的粮食种植面积。夏季,我市农收以小麦、油菜为主。由于夏收夏种农时较短,过去的农民为了抢收、抢种,常常将秸秆就地焚烧,给空气带来严重的污染。
前年起,我市出台史上最严的秸秆禁烧方案,给予农户补贴与奖励、对出现的火点严罚,但由于没有相应秸秆综合利用配套方案,农民也不能完全理解秸秆焚烧对大气污染的严重危害,焚烧现象虽有所减少,但难以全面禁止。去年,我市在严禁焚烧的同时,也给解决秸秆问题提出了出路,各地配置了加装切碎装置的大马力收割机等农机,使秸秆能够粉碎还田,从而取得了全年“零火点”的优秀成绩。
今年,最严秸秆禁烧继续升级,国家实行全年遥感监测。据悉,有时卫星监测到的火点也可能是农用拖拉机着火等导致,往年经过核实可以予以消除,而今年则不再允许核销火点,我市在3月已被卫星监测到一处火点。据悉,我市夏季秸秆禁烧重点时段为5月20日至7月20日,秋季秸秆禁烧重点时段为9月20日至11月20日;定远、凤阳、明光仍然为禁烧重点监测区域,城市建成区、机场、重要通信与电力设施周围,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道公路干线等两侧,旅游景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区、油库、粮库、林地及与南京接壤乡镇等为禁烧重点区域,格外严密防控,力争保持零秸秆燃烧火点的成绩。
标本兼治,综合利用争达83%
去年,除了秸秆禁烧“零火点”之外,我市还在处理秸秆最为行之有效的出路——秸秆综合利用上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实施了秸秆粉碎还田、秸秆饲料化利用、秸秆基料化利用、秸秆能源化利用和秸秆收储运中心“五个工程”,其中以粉碎还田为主。据统计,去年我市完成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2%的目标,其中秸秆机械化还田占到了64%。
夏收夏种农时较紧,农民要争分夺秒,因此午季一向是秸秆禁烧和回收利用的重点时段。记者了解到,今年滁州市也继续保持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政策资金扶持力度,新增农机叠加补贴和秸秆收储中心建设补贴,通过各项鼓励举措,力争全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超过83%。
按照“区域收储、集中转运、规模利用”的原则,各县市区要引进有实力的秸秆综合利用企业至少建立一个秸秆收储中心,在重点区域、交通便捷场所建立各类集中收储中心和站(点),建成布局合理的收储体系,将秸秆向外地转运,实现建中心、收上来、有出路。目前,全市已投入使用的大小秸秆收储中心有50余个,其中上规模的收储中心达38个,且还在不断建设当中,以此确保秸秆收得上来,利用得好。
根据每个镇、村还田任务,确认所需农机数量,确保全市投入作业的农机数量达到9000台以上。各县市区农机具收割严格执行统一的机械作业标准,对不符合标准的农机具不准参与作业,推进老旧机具更新换代,增加80马力以上拖拉机和配套秸秆还田等专业机具,鼓励购置大型复合机具,提升农机装备水平以满足秸秆还田需要。 网格管理,包保禁烧责任到位
去年起,我市首次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做为党政“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领导、亲自调度、高位推动,并纳入人大、政协重点督查督办任务,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今年,我市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主要负责人和市委常委还将分别对滁州市8个县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苏滁现代产业园禁烧工作分工包保,各县市区负责人对乡镇包保,乡镇负责人对村(委)包保,村(委)负责人对村民包保,包保区域一旦出现焚烧火点,责任连带,实行市、县市区、镇、村(委)、组五级联动。同时,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各网格责任人,责任细化到每一家农户、每一个田块,严把机械关、翻耕关、农技指导关、秸秆离田关“四关”。
各级包保责任人要逐户调查核实在地作物面积、收割时间、秸秆处理办法,逐一登记造册,做好帮扶预案,落实责任制。对农户自己解决秸秆的,要做好补贴发放工作;对农作物已收割,秸秆未及时粉碎还田的,要迅速组织人员帮助清运。对留守老人、智障人员、打工回乡抢种人员,包保责任人要做到帮扶“一户一策”,帮扶跨度从秸秆收割直至秸秆离田、灌田灭茬,抢栽抢种。
对于一些农民不了解、不重视秸秆焚烧对环境的污染,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宣传车、通告、标语、宣传手册、秸秆禁烧承诺书等形式,向农民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秸秆综合利用的益处以及秸秆禁烧的奖惩办法等,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秸秆禁烧重点期间,要每天在《滁州日报》公布各县市区火点数量。对各县市区出现第一把火的乡镇书记、乡镇长要安排到市电视台说明情况。对禁烧重点期间出现火点数排在前两位的县市区,要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检查,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在市电视台向全市人民公开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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