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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修订《滁州市城区养犬管理办法》 听证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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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9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安徽滁州
为治理我市养犬扰民、伤民、影响环境卫生等问题,滁州市委、市政府将加强滁城养犬管理列为2016年度为民办十件实事工作之一,并由我办牵头该项工作,为提高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稳妥地推进我市养犬管理整治工作,我办根据《滁州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听证办法》,拟召开修订《滁州市城区养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项目名称:
修订《滁州市城区养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
听证公告及《滁州市城区养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可在滁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官方网站公告公示栏内查阅,网址为:http://www.czcgj.cn/

二、听证会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共23名,分别由养犬者2人、犬只经营者1人、滁州市城区居民5人(非养犬者和经营者)与本听证项目有关的相关方组成。
政府相关部门11人: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农委、市工商局、市商业局、市卫计委、市民政局、琅琊区人民政府、南谯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各1人。
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各1人。
市总工会1人、滁州学院1人。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的产生方式:
养犬者2人、犬只经营者1人、滁州市城区居民5人(非养犬者和经营者),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产生,报名人数如多于要求人数,则在符合自愿报名条件的报名人中随机抽取,如少于要求人数,按则50%、30%、20%的比例分别由琅琊区、南谯区、开发区基层组织推荐产生。
自愿报名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居住在我市城区范围内;3.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政策水平和口头表达能力;4.热心公益事业,有较强的责任心。
政府相关部门11人,由11个单位推荐产生,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各1人,由市人大、市政协推荐产生。
市总工会1人、滁州学院1人,由市总工会和滁州学院推荐产生。

四、报名事项: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28日前,有意参加者请持本人身份证,到滁州市城区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地址:天长东路183号(慧泉书店对面)市城管执法局一楼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855082127

五、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2016年6月18日(周六)下午3时
听证会地点:天长东路183号(慧泉书店对面)市城管执法局二楼会议室。

六、听证要点:
对《滁州市城区养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适用范围、重点管理区范围,《办法》的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及社会风险承受情况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欢迎关心养犬管理的广大市民、民间组织、爱狗人士等积极参与踊跃报名,为我市城区养犬管理工作献计献策,也可以通过电子邮箱、传真反馈意见和建议。听证会具体参会名单将于6月7日前在滁州市城管执法局网站公告公示栏内公布。

联系人:曹先生18905500365传真:3047046
电子邮箱:xingzhengshenpike@163.com
滁州市城区养犬管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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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5-16 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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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5-19 19:3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安徽滁州
    是得加强管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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