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男子张某某喝的酒气熏天,竟然不顾危险骑摩托车送孩子上学。日前,他因多种交通违法行为,接到警方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书,这才后悔不已。 当天下午14时30分许,来安县建阳南路油库路口,一名面红耳赤的男子,骑着一辆摩托车呼啸而过。路口执勤民警见状,立即悄悄驾车尾随,至当地四中岔路口时,找准机会将摩托车拦停。经检测,该男子张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张某某向民警坦白,中午喝了半杯白酒之后,受人委托将亲戚的孩子送到学校上学,不料回来途中被民警查获。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张某某不仅酒后开车,且无证驾驶逾期未检验的摩托车。在民警批评教育下,张某某很快承认错误。
最终,对于张某某几种交通违法行为,警方合并给予2000元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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