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记者今天(17日)从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安徽省2016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实施办法》已经公布,对2016年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家专项计划等三个专项计划的具体实施做出细则规定,农村学生可降20分录取。
报考国家专项计划条件为:安徽省列入国家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工作县,具有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的考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高考成绩达到报考院校所在批次线下20分以内。
报考高校专项计划条件为:安徽省列入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省扶贫开发重点县和省扶贫开发连片地区县(共35个),具有农村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农村户籍的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参加安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并参加报考高校考核取得入选资格,高考成绩达到报考院校所在批次线。
报考地方专项计划条件为:具有安徽省农村户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高考成绩达到本科一批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
安徽省考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报考这三项计划的考生须通过比以往更严格的资格审核,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分别由招生院校编制,经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汇总后,于6月中旬统一在安徽招生考试网上进行公布。
特别要提醒的是,高校专项计划报名已经开始,报名截止至4月25日,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请尽快登陆阳光高考平台填写、提交报名申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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