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转身回到那年 于 2016-3-3 08:30 编辑
城市饮用水的安全直接关系到每一个市民,因此保护城市饮用水源刻不容缓。近年来,滁州市采取了多项措施保护城市“大水缸”,取得了实效。如何能让这些措施板上钉钉?昨日上午,市政府法制办拟订的《滁州市市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据悉,该条例征求意见后将提交市人大审查,通过后有望成为我市首个地方性立法项目。 若有建议下周五前予以反馈我们从公布的征求意见稿中了解到,该《条例》主要是为保护本市三大饮用水水源地:西涧湖、沙河集水库(包括沙城干渠)和黄栗树水库。明晰了各级各部门的责任,要求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在保护区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明确在一二级保护区内禁止开展任何污染饮用水源地的活动,水质状况如何也要每月上报。一旦出现污染行为,将处以数额不等的罚款,最高可罚100 万元,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同时鼓励市民对污染和破坏饮用水水源及其保护设施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市政府法制办相关人士告诉我们,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是为了保证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同时也希望能让更多的人参与到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工作中来。市民如有意见,可在3 月11日前将意见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反馈。通信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99号南楼502室。 或将成为我市首个立法项目2015 年7 月22 日,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落幕。该次会议最重要的一项任务就是依法设立了法制委员会等8 个专门委员会,为我市享有地方立法权奠定了基础。拥有了地方立法权之后,8 个专门委员会就各自领域提交选题,积极酝酿市首个地方立法项目。 西涧湖保护是多年来市委市政府极为关注的一项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曾多次就西涧湖保护工作深入实地展开调研,并向市政府提出整改要求。因此,市人大欲将城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列为首个立法项目。
据悉,《条例》征求意见完善后,将交由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审查,并上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经过两审或三审后,根据议案的重要性、广泛性等决定是直接由人大常委会通过,还是提请人代会最终决定。最终通过的决定,将形成地方性法规草案,上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后,该地方性法规即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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