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滁州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接到消费者王某投诉,称其在开发区的某土锅餐馆就餐时,被经营者强行收取了一次性消毒餐具的费用,请工商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接诉后,开发区分局立即进行调查,经核实,该经营户在消费者就餐时未向消费者提醒,店内没有悬挂收取一次性消毒餐具使用费的告示,也没有提供可供消费者选择的免费餐具,结账时强制向每位前来吃饭的顾客收取1元的消毒餐具费。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该局迅速组织执法人员对该经营户进行检查,发现其涉嫌从事有偿提供一次性消毒餐具违法经营行为。经批准,予以立案查处。针对当事人的违法经营行为和情节,开发区工商分局责令其对有偿提供一次性消毒餐具的行为进行改正,并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和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点评:根据《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餐饮服务业向消费者提供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消毒餐具、确保消费者健康安全是其法定义务,以任何形式或借口向消费者收取一次性消毒餐具费用均属违法经营行为。为此,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叫停餐饮服务企业有偿提供一次性消毒餐具的通告》,明令禁止向消费者收取一次性消毒餐具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