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先聪涉受贿等罪被提起公诉 曾任滁州市委书记
2015-12-22 16:03 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
12月22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安徽省政协原副主席韩先聪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南平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韩先聪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韩先聪,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南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韩先聪利用其担任中共安徽省安庆市委书记、中共安徽省 滁州市委书记、安徽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安徽省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滥用职权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4年7月12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安徽省政协副主席韩先聪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2014年7月18日,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证实,安徽省政协副主席韩先聪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中央已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
2014年12月11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安徽政协原副主席韩先聪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经查,韩先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接受公款宴请。
2014年12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发布消息,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安徽省政协原副主席韩先聪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韩先聪简历
韩先聪,男,汉族,1955年11月生,安徽肥西人,1982年1月参加工作,198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农学学士学位。曾任十一届安徽省政协副主席,省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省政府办公厅党组书记,安徽行政学院(安徽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兼)。
1977年9月任肥西县新仓中学民办教师;
1978年1月至1982年1月在安徽农学院农学系农学专业学习,毕业后历任省农牧渔业厅政治部干部科工作人员、副科长、科长;
1987年6月起历任省政府办公厅正科级秘书、副处级秘书;
1991年12月起历任省农经委生产管理处副处长、处长兼省农业开发办公室主任;
1995年5月任省农业厅副厅长、党组成员(1994年10月至1996年7月挂职任巢湖市〈县级〉市委副书记;
1998年9月至1999年7月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9年8月任安庆市委副书记(1998年9月至2000年9月在安徽大学经济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2001年2月任安庆市委副书记、市长(1998年9月至2001年7月在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
2003年4月任安庆市委书记;
2004年2月任安庆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8年2月任滁州市委书记;
2009年1月任滁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2年2月任省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省政府办公厅党组书记,安徽行政学院(安徽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兼);
2013年1月任省政协副主席,省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省政府办公厅党组书记,安徽行政学院(安徽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兼)。(简历来源:安徽政协官网)
2014年12月11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韩先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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