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切实保障全市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今年全市各县、市、区参照上年度当地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确定当地的五保供养标准,最高增幅达36%以上。
截至目前,全市分散、集中五保供养标准年平均分别达到2962 元、4137 元,比2014 年增长15%以上,全市2.7 万名五保对象的生活保障进一步提高。
五保标准平均增15%,最高增36.1%
“按照省政府2014 年第60号文件精神,我们制定了我市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保障标准不低于上年度当地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的工作目标。”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科长訾雪梅告诉记者,截至目前,滁州全市分散、集中五保供养标准年平均分别达到2962 元、4137 元,比2014 年平均增长15%以上。其中分散供养方面,琅琊区2015 年的供养标准是3400 元,比上年度增长11.1%;南谯区为3500 元,比上年度增长32.6%;来安县为2700 元,比上年度增长10.2% ;全椒县为2904 元,比上年度增长10%;定远县为2820 元,比上年度增长10.2%;凤阳县为3260 元,比上年度增长20.7%;天长市为3000元,比上年度增长20%;明光市为2700 元,
比上年度增长11.6%。
此外,在集中供养方面,标准最高的是南谯区,为5700 元,比上年度增长11.8%;增长最快的是天长市,标准为4900 元,比上年度增长36.1%。
五保对象随机复核,不符合可终止
据了解,五保是指保吃、保穿、保医、保住、保葬(孤儿为保教),五保供养保障范围为持有农村户口的老年、残疾,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待遇。按照个人申请、乡镇政府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目前,我市共有五保对象2.7 万人。
“五保标准提高了,我们对五保人员的核查也更严了。”訾雪梅介绍,民政部门已要求各级乡镇政府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实行动态管理,确保符合条件的五保对象应保尽保。同时,按照审批程序对五保供养对象实行随机复核、适时调整。五保供养对象每年都要进行抽样审核、审批。五保供养对象实行县、乡两级档案管理,做到一乡一柜,一村一档;市、县民政部门建立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基础信息数据库,县级民政部门负责基础信息数据库的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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