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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无土地证违法招标 投资商血本无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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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难过
    2013-4-5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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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5-7-15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安徽滁州

    长期以来,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升温 ,众多城市蜂拥而上,加速扩张,不顾国家的三令五申,违规上马大型项目,“度假中心” “商贸城” “开发区”一时间遍地开花,以此制造了一批又一批的烂尾工程,出现了一个又一个的“鬼城”。更有甚者,为了逃避相关法令的规定,一些单位和主管人员更是利令智昏,胆大妄为,有些项目甚至在手续不全的情况下擅自招标,诱骗投资商进行毫无保障的投资。在地方部门和和招标单位的联合欺诈下,让众多投资商巨额的投资最终血本无归,打了水漂。合肥注册的安徽盛仁投资有限公司即是受骗的投资企业之一,公司在投资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新校区项目的过程中遭到了招标方以及当地有关部门的恶意欺诈和粗暴对待。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瞒天过海,无土地证竟六次违法招标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在一直没有土地证的情况下,采用欺骗手段多次违法招标,使多家企业受骗上当、损失惨重、影响恶劣!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新校区项目规划占地约1100亩地,是在2011年前后“大滁城”建设的高潮阶段上马的项目。该项目一期工程目前约70%的主体工程已封顶,但至今都没有“土地证”!一直都是在违法用地,影响极为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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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滁州城市职业学院使用欺骗手段六次违法招标,致使大量投资企业上当受骗,血本无归。学院新校区一期工程项目一直都是违法用地!自2011年至今,在始终没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情况下,学院竟然采用欺骗手段前后六次违法招标!其招标的情况如下:

      1、2011年12月之前,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在没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情况下先后两次违法并以“BT”模式招标,由于该项目没有“土地证”,先后造成两次流标! 2、2011年12月,学院再次违法招标,同时欺骗投标方,许诺“土地证”很快就能办下来。 3、安徽盛仁投资有限公司“BT”中标后,学院又以业主身份并强行安排“BT”中标企业与学院共同再次违法进行施工工程招标。 4、浙江伟基建设集团施工工程中标后,虽然“BT”中标企业和施工企业垫付了大量资金,但由于该项目没有“土地证”不能够融资,学院无法兑现大力支持以本项目融资的承诺,而且由于没有“土地证”也办不了“施工许可证”,最后造成工程停工及农民工多次上访,影响恶劣。 5、学院为逃避责任,把浙江伟基建设集团赶走,之后再次在没有“土地证”的前提下第五次违法进行工程施工招标。 6、江苏新兴建设有限公司中标后重蹈覆辙,同样由于该项目没有“土地证”不能够融资,办不了“施工许可证”,最后造成工程停工及农民工多次上访。 7、学院再次为逃避责任,强行把上述“BT”中标企业和江苏新兴建设有限公司赶走,近期再次在没有“土地证”的前提下第六次违法进行工程施工招标,河南五建中标,之后学院又在没有“土地证”的前提下违法操作与有关部门办理了所谓“施工许可证”。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强占工地,强行驱逐投资方和施工方 作为投资的中标企业之一,安徽盛仁投资有限公司自中标承建该项目工程以来,付出了极大的努力,为该工程投资了壹亿多元人民币(有打款凭证),约70%主体工程已封顶。2013年底,学院自己越权操作严重失误后未经投资方同意强行宣布停工至今,给安徽盛仁投资有限公司及施工企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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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巨额投资都是投资方、施工企业和材料供应商及农民工的血汗钱。到目前学院为止,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对投资方没支付任何项目回款!按照《物权法》等相关规定,投资方已投资建设的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学院新校区一期工程当前属于“非公有制财产同样不可侵犯”(引自李克强总理12届全国人代会《政府工作报告》)。在滁州职业城市学院的胡作非为下,谁来捍卫投资方和施工企业的物权、保护投资方和施工企业的工地和财产!

      当前,党和政府坚持“四个全面”,对全面推进以法治国、对维护社会稳定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学院不但不付工程款,还多次强占施工工地,2015年6月9日再次强行把工地夺走。这是再次挑起事端以造成社会不稳定!再次对投资方和施工企业侵权!再次企图侵吞投资方巨额投资的血汗款!学院不惜牺牲众多农民工及施工企业的血汗付出,最后极大可能使投资商、施工方、农民工等蒙受难以承受的巨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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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地法院与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利用警力驱逐投资商和施工方 在整个事件中,尤其恶劣的是,滁州市中级法院根据滁州职业城市学院的无理申请,滁州市中级法院把对安徽盛仁投资有限公司要求“撤场”的“执行裁定书”于6月2日送达盛仁投资有限公司。“裁定书”规定:“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而且该“裁定书”并未规定申请复议期间不影响执行。但是,出于某种目的,滁州市中级法院竟于2015年6月9日组织法警、公安干警以及相关人员200人左右,调集几十部车辆,兴师动众、如临大敌,强行把工地现场从安徽盛仁投资有限公司手里抢夺了过去,并对投资方和施工方的人员进行强行驱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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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纵观怎个事件,不难发现,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新校区项目是目前中国地方大型地产项目开发利益网络的一个缩影。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新校区项目与当地有关部门和部分领导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以此得到了当地政府的支持,而滁州城市职业学院也得到了当地政府的庇护。滁州城市职业学院能够在项目手续不全的情况下,进行非法招标,公然挑战国家的法令法规,而且还达六次之多,这显然,没有幕后的关系网络是不敢这么做的。众多的投资企业在参与项目建设的过程中最终血本无归,但是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新校区项目依然安然无恙,没有收到任何的调查和处分,不断进行招标,诱骗大量的投资企业进行毫无保障的投资,说明这个本身非法的项目受到了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许可和庇护。滁州市中级法院根据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单方面的要求作出驱逐投资方和施工方的决定,并在2015年6月9日组织法警、公安干警以及相关人员200人左右对投资方和施工方从施工场地强行驱逐,这一做法也清楚地证明了这一点。在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新校区项目的招标和建设过程中,某些领导的干预,严重影响了整事件发生过程中司法的公正性,相关司法机构坠入了知法犯法的严重违法深渊中。总之,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新校区项目违法用地,多次在没有“土地证”的前提下违法招标,既严重违法了国家的“土地法”、“规划法”、“招标投标法”及国务院、国土部系列法规、条例的规定,又是在当前党和国家高压反腐的形势下竟然顶风作案,其行为胆大妄为、影响非常恶劣!希望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对涉事机构和人员予以应得的惩罚,还投资企业和施工企业及人员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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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5-7-16 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安徽合肥
    如果当地政府的庇护,为什么不直接给他办理土地证,施工许可证呢,又怎么会出现现在的问题了。一个巴掌拍不响,不能一味的怪政府,怪学校。把责任推给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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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5-7-16 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IP:安徽合肥
    反应这个问题的帖子在两大论坛都看到了好几遍了,施工单位既然付出了这么大的代价就要好好的想办法怎么解决。而不是这样整天闹来闹去,这样吃亏的是你们企业自己,你们是耗不起的。想办法解决才是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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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5-16 08:07
  • 签到天数: 13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5-7-16 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安徽滁州
    感觉还是上诉省高院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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