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琅琊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性质恶劣的妨害公务案件,被告人何某不但开套牌车载客,还撞倒检查的交警。
去年10月份,何某驾驶套牌红色现代瑞纳轿车,从定远县载4名乘客到滁州,行驶至北关大桥时,遇到正在路面查车的交警袁某某和交通协管员江某。交警打手势让何某靠边停车,但是车辆并没有熄火。交通协管员江某来到驾驶座窗边让何某熄火并出示证件,不料何某突然倒车然后加速向前。江某趴在车门上并抓住方向盘,交警袁某某被车撞倒,致左小腿受伤,车辆将江某拖行300余米至北湖小区大门被警车截停,何某遂被民警控制。经滁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袁某某左下肢皮肤挫伤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日前,琅琊区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何某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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