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是立身之本、经商之道、为政之要,戴上网络面具的人际来往尤需诚信。 为进一步引导网站和网民依法办网、诚信用网,抵制和防范网络违规失信行为,营造浓厚的网络诚信氛围,不断推进网络诚信建设制度化,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定于2015年6月12日举办首届网络诚信宣传日活动。 活动以"网络诚信伴我行"为主题,着力加强网络下恒心理念宣传,营造诚信、自律、守信、互信的网络环境。
共建中国电子商务网络诚心体系
退货不退款、订单凭空消失、订单付款后通知无货、购买商品迟迟不发货……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网站的快速发展和网上消费的持续增长,如何吸引消费者产生网上消费已不再是电商企业面临的最大问题,相反的,消费者在购物后随之而来的各种强烈不满,让电商企业饱受质疑。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国信用体系建设,2007年整规办和国资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信用评价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整规办发[2007]3号)文件中,就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和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工作给出了具体要求,并公布了首批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单位。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作为首批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单位之一,就电子商务及数字服务产业诚信体系建设全面开展各项工作。2010年12月,在第十三届中国国际电子商务大会上正式挂牌成立了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数字服务中心。 本着引导和服务电子商务及数字服务产业健康发展的宗旨,建立公平公正的数字信用评价体系,中心开展了诚信网站认证等一系列行业信用评价的具体工作,助推行业发展走上健康轨道。
首都互联网协会倡议承担社会责任 共筑网络诚信
北京作为中国的“网都”,始终致力于建设网络文明首善之区。自2006年4月,北京率先倡导发起“大兴网络文明之风”以来,属地网站以高度的文化自觉、文化自信,坚持依法办网、诚信办网、文明办网、安全办网,有力引领了中国互联网发展。 为继续深化“大兴网络文明之风”,进一步打击利用互联网造谣和故意传播谣言行为,首都互联网协会特向全行业、广大网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文明办网,承担社会责任。互联网行业切实承担社会责任,加强和改进网络内容建设,完善公众举报机制,拓展社会监督渠道,打击利用互联网造谣和故意传播谣言行为,保障网络信息安全流动。 二、文明上网,共筑网络诚信。广大网民依法依规上网、文明理性发言,不造谣传谣、不攻击谩骂他人、不传播违法信息,共享权利,共担义务,共建文明理性网络社会。
中国将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提升社会信用水平信用立法已列入规划 今年6月,中国政府发布了首部国家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规划。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负责人9日透露,中国将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在社会上褒扬诚信、惩戒失信,提升中国社会信用水平。上个月,中国国务院印发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这是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历程中一个重要的里程碑。这份《规划纲要》明确了要完成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四大领域34项重要任务。
谈及为何要出台这样一部规划纲要,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财经司司长田锦尘表示,主要是为了解决中国社会中存在的一些不诚信的突出问题。田锦尘还透露,目前,中国信用体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着巨大的差距,每年中国企业因不诚信导致的经济损失高达6000亿元人民币。
“比如说商业欺诈、制假售假、偷逃骗税、学术不端、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这对整个社会造成了非常不良的影响,同时也对我们国家的国际形象造成很不好的影响。中国政府希望通过加强信用的管理来增强公民、企业、政府等的诚信意识。田锦尘介绍,下一步的方案还将对守信行为给予一定奖励,对于失信行为进行监管性的约束和惩戒。通过建立以上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营造一种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水平。
“对诚实守信的自然人和市场主体要给予一定的奖励,包括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绿色通道等方面的激励政策。从惩戒方面来看,措施可以是多方面的,在现有行政处罚措施的基础上,建立各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的退出机制,使失信者在市场交易中受到制约和限制。”
网络诚信建设 需紧握实名制试金石
近日,国务院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针对加强网络诚信建设提出了四个方面的措施,包括落实网络实名制、建立网络信用档案、建立网络信用评价体系、建立网络信用黑名单制度等。在笔者看来,实名制是网络诚信的试金石。各种网络诚信建设举措,均需围绕网络实名制展开。
一方面,网络实名制可以让谣言制造者无所遁形。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由此,对于借公众号造谣者不能一封了之,相关执法部门要严格处罚,提升造谣者的违法成本,才能将隐藏在网络中的“大谣、小谣”连根拔起。
另一方面,制造谣言者固然可恶,不经思考、不问真伪对谣言进行转发者亦应受到谴责。对于转发谣言造成严重后果的“帮凶”,需将其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此外,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也就是说,恶意转发中伤他人的诽谤帖,还有可能构成诽谤罪。
总之,以实名制为核心,建立网络信用的黑名单和白名单,并与个人征信体系挂钩,进而促使网民对自身网络言行负责,网络社会才能告别虚假、浮躁,重归理性、真实。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互联网已经转变成人们的重要生活方式,不可否认互联网已用他独特的方式影响了我们的生活。但是网络给我们带来快乐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网络诚信问题。比如网络交友过程中的各种欺骗行为,网络交易平台上的不法交易。网络信息平台的各种社会谣言风传……,这些都在无形中伤害着网络诚信。维护网络诚信首先要从自我做起,通过提高诚信意识,增强自我控制能力,切身践行网络世界诚信。和现实相比,网络世界缺乏社会监督和法律束缚,网络诚信多靠网民自身的道德约束,而网络世界的隐匿性和虚拟性,使网民实际情况难以确认,于是乎一部分网民就开始降低自身的道德操守,在各种不良思想或利益心的支配下,开始恣意破坏网络的诚信度。网络诚信和社会诚信一样,都反映出个人真实的修养。倘若一个人在虚拟世界里不讲诚信,那么随着时间的推移,终有一天网络世界的诚信缺失会影响到现实社会的诚信。只有在任何情况下都自觉遵守诚信原则,才会使得社会的诚信水平逐渐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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