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民政局根据《滁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制定出台了《滁州市民政局救灾应急工作规程》,进一步明确市民政局相关科(室、局)以及相关所属单位的救灾应急响应工作职责,同时规定了应急预警响应的启动条件、流程及响应措施。 《规程》明确了灾情预警响应的启动条件为“相关部门发布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出现可能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基本生活,需要提前采取应对措施的情况”,及时以“滁州市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名义,发布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通知。救灾预警响应启动后,市减灾救灾办和有关救灾值班人员保持在岗在位,确保通讯畅通,实行24小时待命。启动风险评估、预警发布和救灾应急准备。
《规程》规定,启动响应后,市民政局立即加大应急值守力量,市减灾救灾办实行24小时值班,同时开展灾情评估、救灾应急工作以及救灾捐赠等相关工作,全部进岗到位,成立救灾应急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及救灾综合组、救灾物资组、应急值守组、灾情评估组、救灾捐赠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等七个小组按照各自职责开展灾害应急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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