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及医疗康复状况,提高贫困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水平,日前,市残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2015年贫困残疾人救助与康复实施办法》,今年,我市将继续实施四大贫困残疾人救助和康复工程。自即日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其监护人可到所在乡镇(街道办)或县(市、区)残联进行申报。
5.8万无劳动能力残疾人 将获生活救助
根据实施办法,我市今年将对不少于5.8万名贫困和无劳动能力残疾人给予生活救助。其中,低保范围内一、二、三级残疾人和无劳动能力、无个人收入来源残疾人,按每人每年840元标准救助;女年满50岁、男年满55岁的,每人每年增加360元,按每人每年1200元标准救助;分散供养五保户中一、二、三级残疾人按每人每年1200元标准救助。同时符合省、市救助条件的,不重复享受两种救助。
120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 将获免费复明
除了生活救助,我市今年还将为120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施行免费复明手术(其中,省分配任务660例,市增加540例),救助对象为全市城乡贫困白内障患者,手术费由省、市、县三级财政部门统筹全额承担,每例1000元。符合条件的白内障患者需提交本人申请、身份证(户口簿)、低保证或贫困证明等材料。
5280名贫困精神残疾人 将获药费补助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今年,我市将为5280名贫困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补助对象必须填写《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审批表》,并同时出具残疾人证(精神残疾类别)、低保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以及精神病门诊或住院治疗病历(其中应有当年或上一年度的诊疗记录)等证明材料。
688名贫困残疾儿童 将获医疗救助
此外,2015年,我市将为688名贫困残疾儿童提供医疗康复训练救助或适配辅助器具,救助对象为全市城乡低保或困难家庭残疾儿童。具体内容包括为每名聋儿配发人工耳蜗1套或助听器2台,为每名脑瘫儿童提供康复训练费及矫形器装配费,为每名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费,为每名智力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训练费,为装配假肢矫形器的残疾儿童每人补贴5000元;为适配辅具的残疾儿童每人补贴1500元,为330名已安装辅助器具的聋儿、脑瘫、智障、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