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制谕滁阳千百户 皇帝制谕滁阳千百户王杰等: 自古豪杰之士,有大功于天地人臣者,生虽不获其福,死必血食庙祀焉。所谓死而不亡,名传永世者也。 惟滁阳王,定远之民。当元运将终,群雄并起,王亦乘时倡义旅,克濠城,拒守二载。时朕从事,恩礼甚厚。岁癸巳,王行兵盱眙,甲午移驻环滁,乙未南巡和阳,婴疾而薨。先是命朕率兵镇御和阳。及王薨,王子不能驭诸豪英,兵且乏食。朕率众渡江,秣马厉兵,东征西讨,凡有十三年,帝业乃成。朕追念旧恩,特封滁阳王,立庙于州,岁时奉祀。洪武十五年秋,召守滁阳千百户等免征田租者二十员名,永供时祀,其宥氏首率而祀之,故兹敕谕。 【译文】 制谕滁阳千百户 皇帝命令滁阳千百户王杰等: 自古豪杰人士,对天地人臣有大功的,活着虽然不能享受应有的福禄,死后必定立庙祭祀,所谓身死而名不亡,名传永世。 滁阳王,是定远人。当元朝命运将终的时候,群雄并起,王亦乘时而起,首创义军,攻克濠州城,坚守两年。我那时跟随在他身边做事,受到优厚的恩宠礼遇。癸巳年(1353年),王带兵到盱眙,甲午年(1354年),移兵驻滁州,乙未年(1355年),南巡和阳,得病而逝。先前,王命我带兵镇守和阳。到王去世,王的儿子不能驾驭那些将领,军队还缺少粮食。我带兵渡江,秣马厉兵,东征西讨,共计十三年,成就了帝业。我追念旧恩,特地封他为滁阳王,在滁州立庙,逢年过节的时候,祭祀他。 洪武十五年(1382年)秋,召集驻守滁阳千百户二十名,免征他们的田租,用来永远供奉滁阳王,按时祭祀。宥氏为首,率领大家祭祀。特此下达这道谕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