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长期放弃对党章、党纪和政策方针的学习,自己的主观世界没有得到改造,思想政治觉悟下滑,为民服务意识下降,所以犯下了不可挽回的罪责,丧失了做一名合格党员的资格”,朱学善在悔过书中写道。
2015年11月,凤阳县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对乡镇开展党风廉政巡察工作,巡察发现黄湾乡大新村五保老人刘某某、蒋某某危房改造资金可能被侵吞问题。
县纪委高度重视,立即进行核实。调查发现,黄湾乡大新村五保户刘某某、蒋某某无住房,一直在黄湾乡原敬老院居住。2012年底,凤阳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危房改造工作,大新村依据政策规定,将刘某某上报为危房改造新建户,申请补助2万元,蒋某某上报为危房改造维修户,申请补助6千元,并通过审批。黄湾乡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成员、组织员朱学善利用负责危房改造材料申报、审核把关、建房、验收等工作职务之便将“一卡通”由自己保管。由于刘某某用于新建房屋的宅基地没有协调好,大新村村干部找到施工队为两位五保老人房屋做了整体维修。2013年6月,危房改造补助款共2.6万元打入存折,朱学善将6千元提出转交给施工队,用作两户危房改造维修款,将剩余2万元神不知鬼不觉得装进了自己口袋。
在巡察组离开黄湾乡后,“聪明”的朱学善嗅到了“危险”,企图逃避组织调查,将大新村支部书记蒋培峰等村干部喊到办公室,授意他们作伪证,但小伎俩很快被调查组识破,最终徒劳无功。2016年1月,县纪委给予朱学善开除党籍处分,由副科级降为办事员,收缴全部违纪所得。黄湾乡党委给予蒋培峰党内警告处分。
59岁的朱学善有着四十年党龄,本该站好最后一班岗,平稳着陆,含饴弄孙,没想到因思想信念提前退了休,妄想“捞最后一把”,竟落得个晚节不保的下场。由于他监管不力,黄湾乡存在危房改造资金管理混乱、建设程序不规范等情况,导致多名村干部出现违纪违法问题。朱学善后来感慨道:“作为一名受党培养多年的干部,不能勤恳的服务群众,还挖空心思刁难弱势老人,自己还算得上一名合格的党员吗,还有什么理由跟组织狡辩呢。”
朱学善之所以落到这个下场,究其本因主要有:一是村级事务透明度不高。公示制度在执行中走过场,群众缺乏知情权、参与权,给贪腐提供了可乘之机。二是监督形同虚设。由于县级建设管理部门人手有限,没有精力对每户进行回访调查,仅仅在办公室看看申报材料、对对账,无法进行有效监管。而朱学善在黄湾乡工作长达三十多年,临近退休,资历较老,个人权威远超制度权威,没有人愿意站出来指出其错误。三是党性与良心堕落。因五保户年龄较大,长期独居,与外界信息不畅通,早已与社会脱节,朱学善抱有侥幸心理,天真的认为他们软弱可欺,即使截留了补助款也不会被人发现。
近年来,中央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帮扶力度,动辄上亿元的财政资金投向农村。一些基层干部特别是村组干部频频将黑手伸向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往往存在“给你争取一碗肉,得让自己喝口汤”的思想,甚至往往是自己分走了大半块肉,使群众“获得感”被严重剥夺。针对危房改造领域贪腐行为,近几年凤阳县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19名党员干部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有力震慑了觊觎危房改造项目的“白蚁”。
严防危房改造资金不被基层干部扣留、私吞,不让政府的惠民政策卡在“最后一公里”,全力推行农村小微权力清单、加强村民民主监督、加大村务公开力度是必须的。县、乡管理部门对危房改造资金的使用严格把关,对审批对象逐户电话回访,或者入户调查,同样是杜绝F·B行为发生的有效手段。另外,要进一步完善监管惩处机制,实行危房改造项目实施与监督相分离,充分发挥监察、审计等外部监督部门在项目申报、招标投标、施工、资金拨付和工程验收等各环节的监督作用,一经发现违纪违法行为严厉惩处并实行“一案双查”,切实做到未雨绸缪、以儆效尤,让想占便宜的人断了念头,让占了便宜的人付出沉痛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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