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抓好融资支持,落实资金保障。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银行融资贷款,争取棚户区改造专项建设基金以及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保障棚户区改造资金需求。加强与国土、发改、城投等部门工作配合,全市共编制项目29个,申请改造资金25亿元,其中市本级申请国开行贷款的棚改项目共13个,申请贷款7.5亿元。
二是丰富安置方式,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2016年,滁州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货币化安置政策;同时,鼓励各县市区搭建棚改货币化安置平台,鼓励信誉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服务机构、金融机构进入平台,为棚改居民提供“一站式”服务;采取政府组织棚改居民购买商品房,政府购买商品房和直接货币补偿等多种方式,加大棚改货币化安置力度。2016年,全市共6646户棚改居民选择货币化安置,货币化安置比例达62%。
三是制定优惠政策,全力改善民生。为尽快改善老城区居民居住环境,市本级2016年对14个棚户区地块实施改造,改造面积近40万平方米。本着“依法征收、和谐征收”原则,制定了“征一还一、少找差价”和异地安置无偿赠送15-20平方米棚改安置房等优惠政策,使棚改居民得到很多实惠。 2016年,滁州市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9224套,基本建成12314套,货币化安置比例不低于50%;全年新开工棚户区10738套,占目标任务的116.4%;基本建成16597套,占目标任务的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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