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滁州网消息,天长市近日专门出台文件,规定从1 月份开始,全面实行封湖禁渔,保护水产资源。
为保护渔业生态环境,促进湖区渔业的可持续发展,该市依照《渔业法》赋予的职能,对全市渔业水域实行禁捕,以涵养生态。
今年封湖禁渔的时间从1 月1 日至5 月31 日,封捕范围包括高邮湖、沂湖、洋湖、牧马湖及所有湖湾、湖荡、河道、中小型水库。封湖期间,严禁一切渔具和捕捞方法捕捞,并禁止绞捞水草。1 月1 日至9 月15 日为河蟹禁捕期,禁止捕捞、收购、贩运河蟹。6 月1 日至8 月20 日为银鱼、梅鲚保护期,禁止扳网、兜网等生产。全年严禁使用电力、毒药、爆炸物、鱼鹰等捕捞水生动物。严禁用敲船、篦封、密眼网等渔具和捕捞方法捕捞。
封湖禁渔期间,该市还将组织渔政、公安等部门执法人员强化监督管理,对违反渔业法律法规和禁渔期有关规定的行为一律严惩重罚。(李炳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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