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滁网社区_滁州论坛

 找回密码
 会员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1465|回复: 0
收起左侧

[焦点话题] 减量控大丨2021年7月份 交通安全“五大曝光”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 TA的每日心情

    2018-6-14 08:47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21-7-9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安徽滁州
    本帖最后由 嗨滁小编 于 2021-7-9 09:35 编辑

          为做好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减少亡人事故,控制较大交通事故)行动安全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道路交通参与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文明意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滁州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开展“减量控大”“五大曝光”(典型案例、醉酒驾驶、"违法王"、“超速王”、道路危险路段及事故多发路段)行动。现将2021年6月份滁州市醉酒驾驶、严重交通违法、典型案例等“五大曝光”内容公示如下:

    违法王

    微信图片_20210709091604.png

    醉酒驾驶人员名单

    微信图片_20210709092344.png

    危化品企业名单

    微信图片_20210709092532.jpg

    终生禁驾人员名单

    微信图片_20210709092704.jpg

    “典型案例”公开公示

    轿车借道转弯遇上醉驾摩托 交警这样判……

    微信截图_20210709093153.png

    微信截图_20210709093205.png

    微信截图_20210709093218.png
    (原视频截图)

    近日,
    安徽全椒县全草路
    发生一起摩托车和轿车碰撞的交通事故,
    事故导致两车损坏,
    摩托车驾驶人吴某某严重受伤。

    轿车行车记录仪显示:
    当时轿车正常打转向灯准备借道左转驶入一厂房,
    在即将完成转弯时被对向而来的摩托车撞上轿车右后车身。
    经民警事故调查认定,
    摩托车驾驶人吴某某血液酒精浓度含量为170mg/100ml,
    达到醉酒驾驶标准两倍以上,
    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且未戴安全头盔,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
    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轿车驾驶人王某某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交警提示:
    拒绝酒驾、安全驾驶,
    为了您和他人的人身安全家庭幸福,
    请勿酒后驾驶!

    来源:滁州交警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会员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嗨滁网 ( 皖B2-20180001 )

    GMT+8, 2025-7-6 01:51 , Processed in 0.031755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