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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袁家明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滁州市税务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二级高级主办袁家明涉嫌受贿一案,经滁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明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明光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袁家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明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袁家明利用其担任国家税务总局滁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税收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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