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嗨滁小编 于 2025-12-23 17:28 编辑
1 南谯
尊敬的居民朋友们:
根据《滁州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南谯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我们提醒广大居民朋友注意以下几点:
一、南谯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为城市建成区(龙蟠街道、同乐街道、银花街道)、乌衣镇全域、腰铺镇全域,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任何时间均不得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二、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将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三、烟花爆竹是一种危险品,极易引发火灾、爆炸、伤人等安全事故。如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等危害后果的,燃放人或监护人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请广大居民朋友们在自觉遵守禁放规定的同时,支持和配合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举报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举报电话:辖区派出所电话)。
衷心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2 凤阳
尊敬的市民朋友:
《滁州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人大批准并于2021年1月1日颁布实施,我们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一、自觉遵守《条例》规定。府城镇、中都街道、玄武街道范围内东至独山大道、南至前门大街、西至涂山大道、北至凤翔大道形成的合围区域内任何时间不得燃放任意品种的烟花爆竹(包括电子礼炮等烟花爆竹替代物品);其他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及经开区管委会所在地建成区为限制燃放区域,每日二十二时至次日五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三及正月十五全天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倡导农村地区少放或者不放。公安机关将对违法燃放行为依据《滁州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之规定进行处罚。
二、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在禁放区外,要做到安全燃放,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如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等危害后果,燃放人或监护人将要承担法律责任。
三、积极监督举报违法行为。广大市民朋友在自觉遵守禁限放规定的同时,积极举报违法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拨打110或口头举报)。
衷心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祝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3 全椒
尊敬的市民朋友:
近年来,在全社会的大力支持下,全椒县城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为顺应群众呼声,不断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构建文明和谐的生活秩序,根据《滁州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全椒县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现提醒广大市民注意以下事项:
一、自2025年12月15日起,请广大市民朋友从我做起,自觉遵守县政府禁止燃放规定。 全椒县烟花爆竹禁放区域:1.县城区域:从沪陕高速与滁州大道交界处→滁州大道→合宁铁路客运专线沿线→椒陵大道→新昌大道→赵店河西埂→环清西路→环清北路→文昌路→环清北路→全清路→沪陕高速沿线→滁州大道止,所合围区域为全年禁放;2.经开区化工园为全年禁放。 限放区域:襄河镇辖区内禁放区外、经开区内化工园外;其它各镇政府、经开区所在地建成区内。限放时间为:除农历除夕至初三,及正月十五全天允许燃放烟花爆竹以外,其他时间每日二十二时至次日五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任何时间不得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三、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等危害后果,燃放人或监护人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请广大市民朋友在自觉遵守禁(限)放规定的同时,支持和配合有关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的工作,并积极举报违规运输、储存、销售、燃放行为,共同营造和谐美好家园。
衷心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4 定远
为保障国家、集体和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倡导文明社会风尚,根据《滁州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特通告如下: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环境、噪音污染,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今年定远县的烟花爆竹燃放规定没有变化,禁放区内全年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定远县定城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为:永康大道(永康路)—泉坞山大道—能仁路—定城镇友谊居委会小陈组(小陈村民组穿组路南侧)—曲阳北路(城北水库东)—城北水库坝埂南侧—环城西路(西环路)—炉桥路—上海路—永康大道(永康路),形成的合围区域。
定远县炉桥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为:安徽省定远盐化工业园规划区及周边100米范围内。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以外的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区域内,除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三以及正月十五全天允许燃放烟花爆竹以外,其他时间每日二十二时至次日五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感谢您对我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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