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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25-11-3 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安徽滁州
    天长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天征预告〔2025〕3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杨村镇北荡村,小关社区花园组、五星组,龙集社区东庙组、横东组、横西组、林庙组、毛渡组、棉塘组、潘庄组、王桥组、兴坝组、长沟组、中心组,季桥村大兴组、李河组、利民组、刘庄组、庙塘组、汪庄组、张塘组、东卢庄组、西卢庄组、砖井组、蒋庄组,沂湖村戴庄组、灯塘组、复兴组、凌塘组、陆庄组、庞庄组、钱圩组、陶庄组、王庄组、新生组、东陈庄组、东李庄组、东杨庄组、钱圩组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杨村镇北荡村,小关社区花园组、五星组,龙集社区东庙组、横东组、横西组、林庙组、毛渡组、棉塘组、潘庄组、王桥组、兴坝组、长沟组、中心组,季桥村大兴组、李河组、利民组、刘庄组、庙塘组、汪庄组、张塘组、东卢庄组、西卢庄组、砖井组、蒋庄组,沂湖村戴庄组、灯塘组、复兴组、凌塘组、陆庄组、庞庄组、钱圩组、陶庄组、王庄组、新生组、东陈庄组、东李庄组、东杨庄组、钱圩组村民小组范围内。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实施天长市水利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项目-沂湖堤防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规定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天长市人民政府将组织杨村镇人民政府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杨村镇北荡村,小关社区花园组、五星组,龙集社区东庙组、横东组、横西组、林庙组、毛渡组、棉塘组、潘庄组、王桥组、兴坝组、长沟组、中心组,季桥村大兴组、李河组、利民组、刘庄组、庙塘组、汪庄组、张塘组、东卢庄组、西卢庄组、砖井组、蒋庄组,沂湖村戴庄组、灯塘组、复兴组、凌塘组、陆庄组、庞庄组、钱圩组、陶庄组、王庄组、新生组、东陈庄组、东李庄组、东杨庄组、钱圩组村民小组范围内,采用镇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电子屏显示等方式发布,并在天长市政府门户网站(www.tianchang.gov.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它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杨村镇人民政府,联系人:王义田,联系方式:0550-7764436。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微信图片_2025-11-03_142435_522.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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