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椒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特殊”的民间借贷纠纷,被告当庭给付欠款,双方之间再无纠葛,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基本案情
原告李某婷与被告王某之前系男女朋友关系。在分手后,王某经营冷冻产品需要资金周转,于2017年10月份向李某婷借款9万元。后王某陆续偿还7万元,剩余2万元未还。
调解经过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双方原为男女朋友关系,便主动与双方进行沟通,希望双方能看在往日情分上,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征得双方同意后,遂组织双方见面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情绪激动,因还款金额争执不下。承办法官耐心劝导安抚,认真听取双方表达的意见,融法于情、情法结合、释法明理,既从法理角度向被告说明拒不还款的行为带来的法律后果,也从情理角度劝说双方不要因此伤害了曾经的感情。经过法官的反复沟通、开导劝说,原、被告双方相互理解、互谅互让,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感谢法官,我的心结已经解开了,也感谢李某婷当时能够在我困难的时候帮助我渡过难关,我愿意一次性将欠款还给李某婷”。王某在调解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庭将欠款一次性付至法院账户当中。 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一桩桩生活中的“小案”也紧紧系着民生,牵动民心。全椒法院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案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获得感。
本文来源:全椒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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