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第二届滁州市知识产权保护技术调查官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技术专家的智库作用,广泛吸纳各行业领域专家和技术人才参与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办案,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提升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质效。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管理办法》《滁州市知识产权专家库(技术调查官)管理办法》等规定,第一届滁州市知识产权专家(技术调查官)聘任期即将届满,现公开征集滁州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以下简称“技术调查官”)若干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征集范围
符合条件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代理机构、律所和行业协会等单位的知识产权从业人员和相关专业领域技术专家。
二
申报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
(二)具备良好的科学技术素养,工作态度严谨。
(三)具有普通高等院校理工农医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资格; 2.具有5年以上生产、设计、研发等工作经验; 3.具有5年以上知识产权代理、审查等工作经验; 4.具有5年以上知识产权执法保护、调解仲裁、司法审判等相关实际从业经历。
(四)年龄一般在65岁以下,身体健康,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能保证从事技术调查官工作所需的时间和精力。
三
申报所需提交资料
(一)滁州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推荐表(见附件);
(二)申请人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学历及职称证明复印件;
(四)知识产权(专业技术)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五)其他与申请有关的证明资料。
四
评审及递选
(一)市市场监管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评审,择优遴选拟聘任的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并进行公示确认。
(二)已入选全国法院、国家知识产权局或者省知识产权局技术调查人才库的技术调查官,个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核准后,可直接入选。
(三)入选人员将同步纳入滁州市知识产权专家库。
(四)第一届滁州市知识产权专家(技术调查官)需重新进行申报。
五
有关要求
(一)技术调查官任期3年,以兼职形式参与案件相关工作。
(二)受聘专家应当积极完成交付的工作任务,自觉遵守管理部门有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保密义务。
(三)申报人须于2024年7月15日前将申请资料纸质版2份及电子版报送至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科。
联系人:杨军
电 话:0550-3060632、16605526729
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6日
来源丨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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