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滁网社区_滁州论坛

 找回密码
 会员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3998|回复: 0
收起左侧

[转帖] 曝光!私聊微信每次罚100元?最新进展……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3-10-30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安徽亳州
本帖最后由 此乃民意 于 2023-10-30 15:15 编辑

近日,哈尔滨一家公司发布关于员工微信的使用管理规定,“若发现私聊微信,每次罚款100元/人”。哈尔滨的陈女士(化名)将该公司的管理通知截图发在网上引发关注。


10月29日凌晨,哈尔滨市平房区官方微博@平房发布 通报称:2023年10月28日,有网络媒体发布“哈尔滨一公司规定私聊微信每次罚款100元”。平房区人社局工作人员立即与该企业核实,经核查,情况属实,已要求企业立即纠正企业表示将在法律框架下制定出台人性化管理措施,对造成的负面影响深表歉意。


]有人说“我很想知道私聊微信违反了劳动法的哪条”“公司规章制度也不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也有人分析“侵犯员工隐私权,除非手机是单位发的工作用机”“强行检查微信就已经违法了”。


10月28日,涉事的哈尔滨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回应记者称:“目前还没有人查,只是公司是这么规定的。”


记者从截图看到,截图上有“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员工在上班时间只允许通过微信聊工作,不允许私聊”“如果家里人有事就打电话”“每天进行检查”“若发现私聊,每次罚款100元/人,月累计超过三次以上的,一次罚款500元,月累计超过5次的,给予辞退,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等等文字。


上述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通知里说的微信不是企业微信,而是平时用的个人微信。在工作时间不能聊私人微信,这是公司的规定。”对于检查员工微信的情况,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没有人查,那是侵权的,不会那么做的。”


重庆捷恒律师事务所李力律师表示:“手机信息是属于员工的个人隐私,公司在未经员工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无权查看。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能对员工进行罚款,如果员工对公司造成损失才可以主张赔偿,迟到旷工是因为没有提供劳动而扣减的报酬,也不属于罚款。另外,用人单位有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情形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平房发布 上游新闻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会员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嗨滁网 ( 皖B2-20180001 )

GMT+8, 2024-11-22 13:38 , Processed in 0.048465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