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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曝光!安徽省人民政府通告!安徽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徽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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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20 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安徽滁州
4月19日,安徽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徽新安江流域防洪治理工程占地范围内停止新增建设项目并控制人口迁入的通告》。

全文如下: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徽新安江流域防洪治理工程占地范围内停止新增建设项目并控制人口迁入的通告

安徽新安江流域防洪治理工程已列入《安徽省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为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保障工程占地范围内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有关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安徽新安江流域防洪治理工程永久征地范围为禁止新增建设项目并控制人口迁入区域(以下简称“控制区”)。控制区涉及9个镇20个村(社区):屯溪区屯光镇尤溪社区,阳湖镇稽灵山社区,奕棋镇林塘村;徽州区岩寺镇临河村、永兴社区;歙县徽城镇鲍川村、南源口村、北关社区、大梅口村、新路村,桂林镇桂林村、连川村、吴川村、潭石村;休宁县万安镇古楼村、潜阜村、南潜村,东临溪镇芳口村;高新区新潭镇横江社区、梅林村。具体范围由工程项目法人依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附图形式另行张贴。


二、在控制区具体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不得开发土地、修建房屋及其他设施,不得新栽种多年生经济作物和林木。

三、除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的正常调动,夫妻投靠及未成年子女随迁或者投靠,退出现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刑满释放人员回原籍外,禁止向控制区迁入人口。控制区内婴儿出生入户不受限制。  

四、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依法制止违反规定在控制区进行基本建设和迁入人口的行为。

五、项目主管单位或项目法人应会同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对控制区进行工程建设征地实物指标调查、登记、核定,经移民户主、迁建单位签字认可、公示后建档建卡,并由当地人民政府签署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4日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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