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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滁州市发出最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并附上特别要求,其中有一条是:住宅建筑每户须设置一个外挑空中花园(以下简称空中花园),空中花园面积要求45平方米以上。
滁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滁土公告字〔2022〕2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滁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下列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出让宗地范围内原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宗地位置、规划指标、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及出让年限
第1号宗地位于创业路与宜居路交叉口东北侧,宗地号:341102004003GB00242。
具体情况见下表(宗地详细规划指标及要求请见出让文件)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竞买人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违法用地正在查处及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者除外。
三、申请竞买需要提供的资料
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竞买申请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4、申请人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5、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6、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
四、接受竞买报名时间(工作日)
申请人应于2022年8月19日至2022年8月31日,到滁州市土地储备中心领取本次公开出让宗地的文件资料,并提出竞买申请。
五、公开出让方式
1、拍卖出让: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至2022年8月31日17时申请报名截止,宗地有三个以上(含三个)申请竞买人的,将采用拍卖方式出让宗地。
拍卖时间:2022年9月2日上午9时30分开始。
拍卖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龙蟠大道109号)。
拍卖方式:为增价拍卖,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挂牌出让: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至2022年8月31日17时申请报名截止,宗地没有申请人竞买或申请竞买人不足三个的,将直接转为挂牌方式出让宗地。
报名截止时间:挂牌期间仍可申请报名,截止到2022年9月14日17时。
挂牌竞价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挂牌竞价时间:2022年9月1日上午9时至2022年9月16日上午10时整止。
六、出让成交价即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契税由竞得人另行缴纳。本次公告出让的宗地均设保留底价。
特别要求(详见宗地规划条件):
1、建筑中的载车电梯、空中立体停车场及车道、开敞式公共平台等立体庭院住宅特有的公共部分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容积率与建筑密度。
2、住宅建筑每户须设置一个空中花园,空中花园面积要求45平方米以上(长8米以上,宽4米以上),空中花园须两层通高1户(与住宅两层高度一致)、无围护结构、无柱、有覆土绿化植物,空中花园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与建筑密度。
3、建筑的空中花园绿化达到相关建设标准要求后,空中花园覆土深度不得小于0.5米;建筑的空中花园覆土植物绿化面积应不小于空中花园水平投影建筑面积的60%;建筑的空中花园绿化应以灌木为主,适当种植小乔木,确保安 全;可按空中花园绿化面积的50%折算计入建筑项目绿地率和绿地面积(注:控规通则要求覆土厚度 0.5 米以上不足0.8 米的(含 0.5 米),按50%计入)。
4、建筑空中立体停车场的停车位计入项目停车位指标,上述第1、2条中的建筑面积不纳入停车位建筑面积计算。
5、建筑间距和建筑退让按空中花园外挑尺寸的二分之一进行计算,消防和安全距离按规定执行。
6、空中花园与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在项目规划核实和竣工验收前完成空中花园绿化实施工程,并按照项目验收核实程序对绿化实施情况进行专项验收核实,市园林主管部门负责空中花园绿化方案审查、验收。
七、移交的净地条件:宗地内地形高程、所有管线、杆线(电线、电缆、光缆等)、沟渠等以及宗地周边供水、排水、供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均以成交时现状为准。移交宗地后如竞得人需要平整场地,迁移(或改线)管线、杆线(电线、电缆、光缆等)等,由竞得人自行处理,所有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
八、本次出让由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滁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具体承办,并对本《公告》等出让文件有解释权。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
联系电话:0550-3078766
联 系 人:朱树风、高田
邮政编码:239000
网 址 http://zrzyghj.chuzhou.gov.cn
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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