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固镇县发布关于紧急寻找杭州无症状感染者固镇县1名密切接触者同活动轨迹人员的通告;同一天,石台县也发布关于一名新冠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行动轨迹的通告。其中一人曾乘高铁到蚌埠南站,是一名出租车司机;另一人曾乘高铁至合肥南站,目前已在广州隔离。 关于紧急寻找杭州无症状感染者固镇县
1名密切接触者同活动轨迹人员的通告
8月7日15时10分,县疾控中心接到浙江省疾控中心协查函,要求协查一例境外输入新冠肺炎无症状确诊患者的同乘人员陈某某。8月3日我县陈某某与该感染者乘坐同一车次同一车厢,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目前陈某某已落实集中隔离管控措施,8月7日夜第一次核酸双采双检,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经县公安局与县疾控中心联合流调后,目前县内落实管控措施36人,对县外居住或工作的28人发出了协查函,合计64人。为堵塞防控漏洞,提醒其他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陈某某活动轨迹:
1.8月3日,15:02出蚌埠高铁南站,约15:30自驾出租车(车牌皖C68031),从蚌埠南站附近带3名乘客回固镇,3名乘客下车地点回忆不起来。然后回城关镇某小区家中休息。
2.8月4日,约7:30从某站台上1名乘客到蚌埠高铁南站;约8:30从蚌埠返回时在蚌埠桥北站台带2名乘客;约9:45从豪丽酒店(黄园路店)东北侧接1名乘客;约11:33从固镇县人民医院东门接1名乘客;约15点在县城陆续接3名乘客到蚌埠,具体接人时间和地点回忆不起来;约21:44从城关镇梦大衣柜接1名乘客到固镇县大润发玛特后返回家中。
3.8月5日,约6:30在杨庙乡公交站台带1名女乘客(湖沟镇董林村人);约12:20固镇东方医院南门对面接1名乘客至石湖乡乐购超市;约17:00从蚌埠南站带4名乘客回固镇;约23:11从城关镇湖畔花园北门接1名乘客到宋店村朱庄唯一膜压门厂后返回家中。
4.8月6日,约16:00从蚌医一附院接1名乘客(看牙科)到连城镇街道下车。
5.8月7日,约7:00从固镇县城关镇浍河欣城公交站台接1名乘客人到蚌埠高铁南站、大圆盘公交站台接1名乘客到蚌医一附院下车。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密接人员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看到本通告后立即向属地乡镇、村(社区)或县疾控中心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前提下(严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核酸检测采样点接受核酸检测,并按照要求做好健康监测。如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密切接触者不是确诊病例。请广大群众理解配合,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进一步增强防护意识,戴口罩、少聚集、勤洗手、保持一米社交距离,非必要不出县,积极接种新冠疫苗。
固镇县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552-2112299
固镇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1年8月9日
关于一名新冠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
行动轨迹的通告
8月9日12:04分,石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疾控中心关于新冠病例密切接触者陈某的协查函。8月3日,贵池区居民陈某(我县丁香镇政府职工)从武汉乘坐G1792 次 04车厢15D高铁到达合肥南站,与一名新冠肺炎病例同车次同车厢(新冠肺炎病例座位号为 04 车厢 03F),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目前陈某已在广州市集中隔离,8月7日和8月8日两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我县第一时间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截至目前陈某在我县密切接触者共 15 人已按照要求落实管控措施。为堵塞防控漏洞,提醒其他与陈某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陈某活动轨迹
8月4日 早6:30陈某从贵池家中独自驾车于8:00到达丁香镇政府;8:00-11:00,在丁香镇政府上班;11:06到丁香镇政府附近的“储氏商贸”店铺购物,逗留3分钟左右;11:14 到丁香镇政府附近的“快捷快餐”店铺购买中餐,逗留5分钟左右;11:20-14:30,在丁香镇政府职工宿舍;14:30-17:30在丁香镇政府上班;17:30-次日,在丁香镇政府职工宿舍。
8月5日 8:00,在丁香镇政府附近的“二里早点店”买早餐,逗留5分钟左右;8:10-15:35,在丁香镇政府上班;15:38,在丁香镇政府附近的“永兴小食光”和“老百姓超市”购物(店内有两名顾客),逗留十分钟左右;15:50-17:30,在丁香镇政府上班;17:30- 次日,在丁香镇政府职工宿舍。
8月6日 8:53,在石台县城“再创商贸”(仁里镇曙光西路与人民北路交叉口)买水,逗留2分钟左右;8:55在“余记面铺” (仁里镇曙光西路与人民北路交叉口)吃早点,历时10-20分钟;9:30-12:30,在县统计局开会;12:40-14:30,在“邀月湾”(秋浦东路石台宾馆斜对面)吃中饭;14:30-16:00开车回贵池(已由属地追踪)。
8月7日 乘坐高铁至广州,在广州番禺区集中隔离观察。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凡上述时间与陈某可能有接触或轨迹有交叉的人员,请立即向属地乡镇或工作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疫情管控措施,做好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立即拨打120,由救护车转运至县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对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密切接触者不是确诊病例,请广大居民理解配合,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勤洗手,多通风,外出戴口罩,保持适当社交距离,非必要不出市,积极接种新冠疫苗。
石台县疫防办联系电话: 0566-6026943
石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电话: 0566-6029022
石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 8 月 9 日
来源:新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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