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滁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滁土公告字〔2021〕4号》。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出让宗地范围内原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一、公开出让宗地位置、规划指标、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及出让年限 第1号宗地位于昌盛路与全椒路交叉口西北侧,宗地号:341103011011GB00090;具体情况见下表(宗地详细规划指标及要求请见出让文件)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本宗地只接受独立竞买。申请人须具有国家二级房地产开发资质,并同时具备国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及建筑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可同属于一家集团公司或母公司)。竞买人竞得宗地后,必须在所在辖区注册成立的全资子公司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进行开发建设,竞买人承担连带责任。 竞买人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违法用地正在查处及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者除外。
三、申请竞买需要提供的资料 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1、竞买申请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4、申请人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5、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6、竞买保证金票据;7、公告规定的竞买人资质证明材料。
四、接受竞买报名时间(工作日) 申请人应于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4月13日,到滁州市土地储备中心领取本次公开出让宗地的文件资料,并提出竞买申请。
五、公开出让方式 1、拍卖出让: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至2021年4月13日17时申请报名截止,宗地有三个以上(含三个)申请竞买人的,将采用拍卖方式出让宗地。 拍卖时间:2021年4月15日上午9时30分开始。 拍卖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龙蟠大道109号)。 拍卖方式:为增价拍卖,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挂牌出让: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至2021年4月13日日17时申请报名截止,宗地没有申请人竞买或申请竞买人不足三个的,将直接转为挂牌方式出让宗地。 报名截止时间:挂牌期间仍可申请报名,截止到2021年4月21日17时。 挂牌竞价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挂牌竞价时间:2021年4月14日上午9时至2021年4月23日上午10时整止。
六、出让成交价即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契税由竞得人另行缴纳。本次公告出让的宗地设保留底价。
七、特别说明:1、该宗地采用“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所建房屋由南谯区重点处整体回购,不得对外销售。2、房屋回购价:地上计容面积回购单价:4550元/平方米(不含配电房、幼儿园、公厕、物业、社区用房、社区养老、社区商业等地上不计容面积);地下回购单价:2600元/平方米(不含地下人防工程)。3、回购合同签订及资料交接:竞得人在土地成交后5日内与南谯区重点处办理规划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等相关资料移交手续(无偿移交),在土地成交后10日内与南谯区重点处签订正式商品房回购合同(回购合同样本见土地出让文件)。
八、移交的净地条件:宗地内地形高程、所有管线、杆线(电线、电缆、光缆等)、沟渠等以及宗地周边供水、排水、供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均以成交时现状为准。移交宗地后如竞得人需要平整场地,迁移(或改线)管线、杆线(电线、电缆、光缆等)等,由竞得人自行处理,所有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
九、本次出让由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滁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具体承办,并对本《公告》等出让文件有解释权。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722室 联系电话:0550-3078766 联 系 人:王京津、高田 邮政编码:239000 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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