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天长市某电子有限公司(下称电子公司)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厂房被天长法院依法通过淘宝司法拍卖平台成功拍卖。因该厂房未在公告限期内搬离,1月29日,天长法院组织强制清空。
2014年9月,电子公司以三处厂房做抵押,与安徽某银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借款28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后来,电子公司未按约还本付息,银行多次催要无果,诉至法院,得到该院判决支持。判决生效后,电子公司及王某一直还款,银行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敦促电子公司及王某还款,遭拒。2020年10月,该院根据申请人申请,评估、挂网拍卖被抵押的厂房,最终以370.22万元的价格成功拍出。
执行法官多次与王某沟通,要求其自行迁出,王某置若罔闻。同年12月,该院张贴限期搬离公告,王某仍不搬离,该院决定强制清场。 当天,该院组织18名执行干警赶到该市秦栏镇,将厂房内所有物品逐一清点,悉数搬到租赁的房屋。期间,虽遭王某亲属阻挠,在执行人员劝说下,王某亲属停止阻挠。经过5个小时搬运,该厂房顺利清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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