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财政拨付了27.2万元,专项用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市级补助。截至2020年12月初,已有市公安局宿舍5#楼甲单元、8#楼甲单元增设电梯完成验收,自此,我市第一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完成验收。
2018年3月,市政府为进一步推动既有住宅完善功能,顺应老龄化社会现实需求,出台《滁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市财政局、住建局积极响应,为加快政策落地,制定了《滁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助资金实施细则(试行)》,确定支持范围、补贴渠道、补助标准等,增设经验收合格的电梯,四层至七层分别给予15万元到18万元财政补贴。
据了解,近期我市还有部分增设电梯正在组织验收,市财政局将积极筹措资金,加强与相关部门配合,及时兑现补助资金;同时,对即将到期的《滁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助资金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修订,做好补助政策衔接,坚持将财政工作落到实处、抓到细处,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物质需求,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来源:滁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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