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和代表:
您在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推进滁州市市辖区行政区划调整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行政区划管理条例》明确规定:行政区划应当保持总体稳定,必须变更时,应当本着“五个有利于”,坚持“四个方针”,制订变更方案,逐级上报审批。变更行政区划隶属关系时,应当考虑经济发展、资源环境、人文历史等诸多因素,需要划入划出双方充分协商一致,事先与审批机关沟通,要在社会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征求社会公众等意见的基础上进行综合研判。
从意见反馈来看,琅琊区人民政府没有明确扩大行政区域范围的意愿。
南谯区人民政府对建议内容提出了异议,认为:一是从1993年至2018年,琅琊、南谯两区生产总值分别增加103.85亿元、103.45亿元,现有区划并未成为桎梏两区经济发展的因素;缩减南谯区行政区域,势必会影响对接大江北(浦口-南谯示范区)工作的推进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
随着路网建设、公交线路增设以及政府便民服务信息化,空间距离已不再是影响为民服务的主要因素;在统筹城乡发展、振兴乡村方面,南谯区主动与长三角先进地区开展多层次的对接,坚持以工业化理念发展现代农业,构建南谯区域分片发展体系,致力打造“东部协同发展先行区、西部生态农业旅游区、中部城市功能服务区”三大板块,奋力在推进农村产业发展和乡村综合治理上取得新成效;
变更沙河、黄泥岗2镇隶属关系,可能会对经济发展、行政管理、生活就业、社会保障、基层治理、机构调整、干部职工安置等方面造成影响,可能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综上,南谯区人民政府明确表示不同意将沙河、黄泥岗2镇划入琅琊区的建议。
行政区划变更,关系着一个地区的政权机构建设、社会稳定、经济社会发展、资源的科学开发利用、环境整治、行政管理效率等方方面面,其设置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该地区的长治久安,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和敏感性,变更行政区划必须谨慎。 根据两区人民政府意见,当前将沙河、黄泥岗2个镇调整到琅琊区的条件尚不成熟。待条件成熟时,由琅琊区人民政府向市主要领导报告并征得同意后,市民政局将根据市政府要求按规定程序组织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