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活动:0 次 组织活动:0 次 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20-6-1 16: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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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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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天长法院执行员章黎黎成功执结一起抚养费纠纷案。
2011年,申请人周某与被执行人先某结婚,生婚生女先某某。婚后两人因生活习惯、性格等迥异,矛盾频发。2018年,先某向法院起诉离婚。经调解,先某某由周某抚养,先某每月给付抚养费1000元至小孩独立生活为止,双方签订调解协议。该协议生效后,先某分文未给,导致周某难以维系小孩生活及教育等开支,多次催促无果,周某申请强制执行。
章黎黎接案后,随即邮寄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敦促先某履行法律义务,先某却迟迟未露面。章黎黎了解到先某有固定工作,考虑到抚养费执行存在长期性,如果简单扣划先某银行存款,后续履行还需强执。还了解到先某离婚后极少探望女儿,作为父亲的责任缺失,章黎黎遂决定做好先某思想工作,找先某谈话。
一方面,以情服人,劝说先某即便夫妻离婚,父女情永远无法割舍,小孩健康成长不能无父爱。另一方面,以法示人,告知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应尽法律义务,不履行天地难容。经一番劝说,先某当即表示愿意履行,并承诺今后当好一名父亲。先某随后汇缴了抚养费2.4万元,至此,该案告捷。
来源:天长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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