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食堂的复工指南 一、基本复工条件
(一)食堂经营者必须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取得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首次恢复堂食的学校食堂,必须对用餐区域、备餐区域、设备设施、餐饮用具等进行一次彻底的全面消毒和安全检查。
(三)必须备好测温计及5天的口罩、消毒水等防疫物资。
二、从业人员管理
(一)复工从业人员返岗前14天以内必须无发热咳嗽等症状、未与重点疫区人员有接触史。从业人员每天落实餐饮服务时段前的体温检查并进行健康登记,发现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要立即停止上班,引导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向所在地指挥部或县指挥部指定机构报告。
(二)强化食堂内部员工卫生防疫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自我卫生管理能力。从业人员制备餐食前、加工生食或熟食之后、餐前便后、接触废弃物后,要用流动水和皂液洗手。
(三)所有员工必须戴口罩上岗,服务过程中与学生保持间距,尽量减少与学生近距离接触。
(四)加强外出采购人员的工作行程和所有员工八小时外的行程管理,不去或尽量少去人员易集聚场所。
三、用餐人员管理
(一)学生进食堂必须测量体温,出现有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一律不允许进入餐饮场所,引导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二)除就餐时间外,用餐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用餐完成后必须及时佩戴口罩,离开座位必须戴口罩。
(三)学生用餐要文明就餐,分批错时到食堂就餐,不对座、不交谈,保持间距,不大声喧哗,严格控制同一时段就餐人数。建议分餐入教室用餐。
(四)学校会议或活动不举行群体性聚餐。
四、用餐场所管理
(一)明确相关标识。要在醒目位置对食堂防控措施和学生用餐须知进行书面公示。在入口处、备餐桌等处设置1.5米间隔线,安排专人引导人流,避免人员集聚。
(二)规范就餐安排。减少桌椅摆放,大堂餐桌实际使用数量不超过平时的50%,餐桌间距不小于1米,并顺向相坐。
(三)及时消毒清洁。每桌学生用餐后,应立即对相关桌椅进行消毒,为学生提供公共洗手液、消毒酒精,提醒学生应餐前洗手。
(四)确保室内通风。定期开门、开窗,不具备良好通风条件的食堂不得营业。使用壁挂式空调、立柜式空调的单位,应定期对空调过滤网进行消毒;不得使用没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的中央空调。
五、采购和加工管理
(一)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对供应商加强监督,明确双方责任、义务。做好采购验收及台账登记工作,不得采购无来源或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和食品原料、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以及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二)制定原料采购控制清单,除原禁止使用的原料外,不采购来源不明的家禽或海鲜等,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严禁在学校食堂、厨房饲养和宰杀禽畜。
(三)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各项要求,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不同类型的食品原料要分开储存、分开加工。烹饪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食品处理区应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加大食品加工设施设备的清洁频次,保障设施设备洁净并运转正常。
(四)要求供货商的原料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洗、消毒。
(五)加强餐厨垃圾管理。保证餐厨废弃物收集容器完好、密闭和整洁,避免造成再次污染。
重点注意事项:
各食堂做好库房内所有成品、半成品、米面油、调味品等清理工作,所有库存食材全部清理,实现零库存。
确保无过期、三无、霉变食品。如发现问题,我局将从严从重处理,绝不姑息,请大家慎重对待!
凤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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