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我回来了 于 2020-4-22 17:00 编辑
“宁等三分,不抢一秒”,闯红灯酿成的惨剧不胜枚举,但仍有人漠视交通法规、无视生命。日前,淮南籍男子关某在凤阳县境内闯红灯引发交通事故后不治身亡。4月16日,凤阳县交管大队依法认定关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据事发地监控显示:3月25日18时58分许,张某驾驶皖MF99**轻型普通货车自南向北行驶到凤阳县顺城路与仁爱路交叉路口左转弯时,碰撞到自西向东过路口的行人关某,造成关某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3月29日,关某因重度颅脑损伤不治身亡。经凤阳交管大队事故处理民警勘查、研判,认定关某未按交通信号通行、未走人行横道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张某驾驶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上路超速行驶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次要原因。
行人关某,63岁,安徽省淮南市人,在凤阳县某建筑工地打工。事发当晚,其饭后前往超市购买香烟,返回期间,红灯亮了仍继续通行,引发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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