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贴举报举报:3月20日上午,在滁州市丰乐大道上一名驾驶员竟然抱着一岁大的小孩开车!太危险了! 针对这一违法举报,滁州市公安交巡警支队直属交警二大队给予了重视,及时调取了路口视频,通过排查丰乐大道与会峰路口监控视频,确定视频中的车辆为苏AB***1,查实采纳了该条违法信息。
3月23日,该车驾驶员吴某到二大队接受处罚。吴某解释说:“因为他离婚后,小孩没有人带,所以当天他才抱着孩子开车的,现在他已经将小孩暂时送到亲戚处照顾了。” 交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第3项“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对吴某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2分的处罚。”
交警对驾驶员抱着小孩开车的行为进行了教育,民警耐心的说:“下一步,可以买一个儿童安全座椅,千把块钱,安全带一扎,这样安全”
在此滁州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前,要检查车辆是否在有效期,号牌是否完整,车辆状态是否正常以及车况是否良好,杜绝驾驶隐患车辆上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