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凤阳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务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史某某批准逮捕。
凤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时认定,2月4日11时许,犯罪嫌疑人史某某不服从该县府城镇中都西苑居民小区现场疫情防控人员管理,掀翻办公桌,辱骂并殴打执勤人员。检察机关认为,史某某的行为已涉嫌构成妨害公务罪。
2月5日,凤阳县公安局将此案提请县检察院审查逮捕。该院受理后,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犯罪危害性及犯罪情节的严重性,当日即完成了审阅卷宗、核实证据、制作法律文书等工作,依法对危害疫情防控、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嫌疑人史某某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月5日,章广派出所成功查处一起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案件,查处违法嫌疑人1人。
2月4日下午16时许,违法嫌疑人程某驾驶一辆奇瑞QQ轿车,在经过章广镇时,拒不执行政府在辖区重要路口设置卡点,对外来车辆进行管控的决定、命令,在章广镇孟洼村、鸦窝村两个新冠病毒防疫检查卡口,不听工作人员停车登记、检疫的指令,连续闯卡,造成恶劣影响。章广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开展调查工作,并通过车辆信息锁定违法嫌疑人。2月5日上午,迫于公安机关强大压力,嫌疑人程某主动前往派出所,如实交待了其违法行为。
章广派出所依法给予其罚款200元的治安处罚。 来源:凤阳县检察院、南谯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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