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怀疑妻子 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 怀恨在心的男子 竟驾车将情敌撞伤 1月13日,定远县人民法院 经公开审理后 当庭以故意伤害罪 依法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三年 宣告缓刑四年 ↓↓↓ 被告人黄某系定远县炉桥镇人,其妻子陆某喜爱跳广场舞,与被害人瞿某在舞场上相识,随着认识时间的增加,陆某与瞿某互相加上了对方的微信,并在微信上聊天。2019年9月的一天,敏感的黄某透过陆某的聊天记录怀疑其与瞿某有不正当关系,便要求陆某与瞿某断绝来往。妻子陆某答应了黄某的要求,并于次日约瞿某外出见面商谈以后不再联系一事。当天下午,黄某发现陆某不在家,立即怀疑陆某与瞿某偷偷见面。随即立即驾驶汽车出外寻找陆某,陆某一直在路上寻找了三个小时,终于发现陆某骑着电动车与骑自行车的瞿某同向而行。此种情形促使黄某怒从心头起,驾车从后面撞了瞿某骑行的自行车,瞿某当即被撞倒在地,黄某驾车逃离现场。经鉴定,瞿某的伤情达重伤二级。四日后,黄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鉴于黄某案发后主动投案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且已就本案民事赔偿与被害人 达成和解协议,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