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 贯彻落实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各项举措,关怀干部身心健康,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
按照全国总工会的相关规定 基层工会元旦、春节 可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 一起来了解 哪些职工福利是符合规定的 ↓↓↓
基层工会逢年过节 可发节日慰问品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2017年12月15日印发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 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 ■ 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 ●新年 ●春节 ●清明节 ●劳动节 ●端午节 ●中秋节 ●国庆节
■ 经自治区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少数民族节日
节日慰问品 原则上为符合—— ■ 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 ■ 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 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 这些“红线”不能碰!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印发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基层工会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一)不准使用工会经费请客送礼。
(二)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奖金、津贴、 补贴。
(三)不准使用工会经费从事高消费性娱乐和健身活动。
(四)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
(五)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
(六)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七)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八)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