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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 夫妻二人只有男方有生育险,女方生孩子的时候该如何使用?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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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26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安徽滁州

网友:
北关菜场对面,靠护城河边一栋楼旁的自来水“哗哗”流了有十几天了,而且流量挺大,好可惜!请有关部门尽快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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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公司已经安排维修队伍对该区域发现的漏点进行了维修,后期将加大对拆迁区域的巡查并及时维修,减少漏水损失。感谢您对滁州供水的关注与支持!
经办单位:自来水有限公司 经办人:胡连生联系电话:3062457

滁州市自来水公司

2019年12月24日


网友:
夫妻二人只有男方有生育险,女方生孩子的时候该如何使用?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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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女方未参加滁州市城乡居民医保根据《转发<关于社会保险法中有关生育保险的处理意见>的通知》(滁人社发〔2011〕214号)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在未就业期间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不含生育并发症医疗费),从男职工参保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支付标准原则上不低于男职工参保地城镇职工自然分娩支付标准的50%。
根据《关于生育保险有关问题的补充》(滁社办字[2008]233号)精神,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符合下列条件:1、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条例》的规定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十个月以上的。调动的女职工在原单位已参加生育保险的时间连续计算。2、符合《婚姻法》规定,领取结婚证的。3、符合《安徽省计划生育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生育的。4、女职工符合上述条件怀孕三个月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登记备案,同时确定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二、女方已参加滁州市城乡居民医保根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滁政[2019]24号):正常参保居民,住院分娩定额补助1000元,产后并发症和合并症的可报销费用10000元以下的按40%比例补偿,10000元以上的按同级医疗机构疾病住院补偿执行,但不再享受定额补助。凭社保卡住院分娩,出院即时结算。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经办人:赵玉军联系电话:3218196

滁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19年12月25日




网友:
退休职工独生子女补助是多少?如何申请?在哪领?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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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了解,根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九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免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下列奖励和优待:(二)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退休时,提高百分之五的退休金;企业职工退休时,给予一次性补助,具体标准由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所需经费,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的,由所在单位承担;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承担。国有企业改制、破产的,其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资金的发放依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经办人:朱鸿雁联系电话:3023484


琅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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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26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IP:安徽滁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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