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芳作为在职教师,在其家长微信群转发“小饭桌”招生宣传单,把自己的电话作为“小饭桌”的联系电话,动员、介绍本班学生到“小饭桌”吃饭并补课,已构成违纪。蚌埠市教育局日前发布通报,该教师已被通报批评并退回之前工作学校。
据蚌埠市教育局通报,孙芳芳,2012年9月参加工作,2012年9月至2018年8月在怀远县常坟小学任教,2018年9月借调到城关小学任教至今,任城关小学一(4)班班主任、语文教师。2019年暑假,孙芳芳的亲戚、无业人员徐某计划在怀远县禹城小区开办“小饭桌”并印制了招生宣传单,宣传单上有供应午餐、午间作业辅导、周六周日补课等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联系人电话有两个,其中一个电话号码为孙芳芳的。2019年9月开学后,孙芳芳在城关小学一(4)班家长微信群中转发了徐某的“小饭桌”招生宣传单,动员本班学生到徐某的“小饭桌”吃饭并补课。
孙芳芳作为在职教师,在家长微信群转发“小饭桌”招生宣传单,把自己的电话作为“小饭桌”的联系电话,动员、介绍本班学生到“小饭桌”吃饭并补课,已构成违纪。根据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号)第四条、第六条和《蚌埠市教育局关于治理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通告》第二条第二款、第四款等规定,怀远县教育体育局行政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孙芳芳通报批评并退回常坟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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