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安全,根据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特公告如下: 一、明光市气象局将于2019年6月17日12时-6月18日24时,在明光市苏巷镇标准化作业点(118°06′00″E,32°52′00″N)和潘村镇标准化作业点(118°10′13″E ,33°04′24″N)择机组织实施地面火箭人工增雨作业。 二、人工影响天气使用地面BL型火箭,实施作业时,100米范围内严禁非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围观和从事其它活动。 三、作业点10公里范围内是落弹区,当听到爆炸声时,应立即隐蔽,以免弹片落地伤人。 四、如发现未炸**,严禁私自处理,以免伤人,要及时与当地派出所或市气象局联系,以便妥善处置。明光市气象局联系电话:0550-8022348。
特此公告。
明光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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