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3.2”住宅小区火灾事故警示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2019年3月2日16时许,我市城区龙山路南侧原建委宿舍楼一楼楼梯间发生火情,明火于16时30分左右扑灭。事故共造成停放在楼道内的2辆摩托车、1辆自行车和3个空调外挂机损毁。由于报告及时、处置有效,未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市委书记王珏作出指示,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依法处理整改到位,举一反三,在全市范围内再次开展消防专项督查检查,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坚决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3月3日下午,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叶方毕召集相关部门和单位专题研究部署火灾防控工作。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保持高度警醒,压实安全责任链条 当前,全国“两会”相继召开,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是重大的政治责任,各地、各单位要深刻吸取此次火灾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到保持全市安全形势稳定的极端重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使命担当,强化责任措施落实,狠抓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切实有效提高安全保障水平。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厌战情绪。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三个必须”要求,靠前指挥,主动作为,深入基层一线,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隐患排查治理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尾巴。
二、狠抓隐患整治,强化火灾防控能力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任务,加快推进充电桩建设;消防、公安、城管执法等部门要开展集中清理小区消防通道和楼道内堆放杂物及违规停放电动车的专项行动;要以中小劳动密集型企业、城乡结合部、工贸企业较多的乡镇、大型批发市场等单位、区域为重点,强化集生产、经营、储存和住宿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及群租房火灾隐患的排查,摸清场所数量、建筑状况及安全管理等情况,登记造册,建立管理台账。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和区域性的隐患,报市安委办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到位。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各地、各单位要通过新闻媒体和各种宣传阵地,采取发布通告、播放专题节目与公益广告、组织消防宣传活动、发送消防警示短信等多种形式,普及安全用火用电、扑救初起火灾和火场逃生等消防安全知识,依法督促社会单位开展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公众聚集场所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属地管理作用,推动乡镇街道、村(居)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织密火灾防控最小单元,落实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基层力量初期火灾扑救等工作,全力构建群防群治的消防工作格局。
明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3月4日 (来源:明光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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