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提到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是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修订,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自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
也就是说,符合规定的电动自行车车属于非机动车,而在现行的法律条文中,对于非机动车的通行方式、载人、载物、驾驶人年龄等方面有明确规定,但是没有持证的要求。
按照新规,从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属于新标准的过渡期,在此期间国家鼓励企业按照《技术规范》组织生产和销售,鼓励消费者购买符合《技术规范》的产品。
新标准正式实施后,将由各地制定妥善解决办法,通过自然报废、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纳入机动车管理等方式,在几年内逐步消化超标电动自行车。
当然,如果超标电动车经过鉴定达到了机动车标准,驾驶机动车自然要取得相应的驾驶证呀,这还用说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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