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营造安全、畅通、文明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天长市公安机关在如下地点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即日起至2018年8月19日向社会公告,自8月20日起,机动车有相应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采集。 一、新增不礼让行人抓拍设备 1、天康大道与新河路交口 2、天康大道与二凤路交口 3、永福路与平安路交口 4、炳辉路市政府 5、天康大道天长中学南门 二、新增违法停车自动抓拍设备(全天候自动抓拍违法停车,处罚类 型:违反禁令标志、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1、永福西路天发北广场 2、学府路琉璃街路口 3、学府路剧院 4、建设路唐人街路口 5、平安路(石梁路-建设路) 6、仁和路(石梁路-建设路) 7、天佳路(永福路-石梁路) 8、二凤路(石梁路-建设路) 9、广场东路行政服务中心 10、平安路天润城 11、新河路与石梁路路口 12、新河路(天天红) 13、新河路肯德基 14、新河路南城河菜市场 15、天康大道红草湖湿地公园 16、同心路伟业菜场 17、石梁路与平安路(苏果超市北) 18、天康大道与园林路路口西 19、天宝路(仁和路-平安路) 20、聚宝路逸夫小学南门 以上路段事故多发,乱停乱放现象严重,易生拥堵,市民反应强烈,故对以上禁停路段新增违法停车全天候自动抓拍设备。 三、新增路口电子警察设备 1、(金集)X082仁金路与关金路交口 2、S205天冶路与宿扬高速收费站交口 3、(乔田)S205天铜路与湖大路交口 4、(汊涧)S312天汊路郜山路口 5、(汊涧)S312天汊路与长兴路交口 四、新增路段测速设备 1、二凤桥卡口(二凤北路二凤桥北), 限速60km/h 2、百塔河大桥卡口(S205百塔河大桥南),限速60km/h 公安交警提醒:随着日益增长的机动车和驾驶人数量,道路交通安全十分重要,相应的标志、标线、信号灯放行方式等可能会随着交通状况进行调整,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认清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通行。
天长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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