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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资讯] 欠巨款不还、转移补偿款,滁州一老赖获刑十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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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9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安徽滁州
借别人巨款不还,自己领取27万余元拆迁补偿款后,不仅不如实申报,还通过手机银行全部转移,隐瞒财产。近日,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尹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当庭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尹某和毛某发生民间借贷纠纷,2016年11月,琅琊区法院判令尹某偿还毛某借款76.8万元。判决生效后,尹某分文不还。

2017年1月,毛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经过查找,尹某因身负大量债务,早已“人间蒸发”。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将尹某名下的3个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同年2月,法官了解到尹某将分到一笔拆迁补偿款,便从滁州市房屋拆迁事务所调取尹某于2016年12月签署的拆迁补偿协议,得知银行已经将27万余元拆迁补偿款发放完毕,尹某在银行临时开立的账户取走了全款后,立即进行销户,并使用手机银行将拆迁补偿款全部转移至朋友刘某账户。

同年10月,琅琊区法院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和拒绝报告财产为由,对尹某进行司法拘留。随后,移交公安部门立案侦查。案发后,尹某亲属代其汇款28万元至琅琊区法院账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尹某负有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在人民法院具有执行内容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实施隐藏、转移财产等行为,致使判决无法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尹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其亲属替尹某汇款28万元用于履行部分判决,可酌情从轻处罚。

尹某当庭认罪,宣读悔过书说,“在看守所的日子,反思了许多,我现在很后悔,恳请法庭从宽处理,服刑期满后我会好好工作,尽最大努力偿还余下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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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8-7-9 20:18 | 显示全部楼层 IP:安徽滁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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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8-7-11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IP:安徽
    老赖丧德!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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