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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滁州一医院副院长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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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19-3-4 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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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8-6-5 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
    滁州一医院副院长被判刑

    张玉梅,滁州市来安县人民医院副院长。2008年至2016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18.9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工作顺风顺水,得意忘形,在赞许声中飘飘然

    我出生在来安县城一个普通家庭,由于排行老小且上学时成绩优异,父母和哥哥、姐姐平时都宠着我。1979年9月,我顺利考入滁州市卫校护士班,经过三年的刻苦学习,1982年8月我如愿以偿地被分到来安县人民医院工作。

    初到县医院,我踌躇满志、勤奋好学,白天努力工作,晚上钻研业务,1990年底,我通过函授取得了蚌埠医学院高等护理专业大专学历。由于工作成绩突出,我多次获得省、市、县先进工作者称号,也渐渐地得到了组织的信任和培养。 1993年4月,我当上了县医院急诊室副护士长,1998年2月担任护士长,2001年2月担任县医院院长助理、护理部主任,2003年底担任县医院副院长。

    当上副院长后,我看到的是鲜花和光环,听到的是掌声和赞许,感受到的是春风得意和别人的羡慕与嫉妒。在这种自我满足、狂妄自大的心理驱使下,我渐渐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经常参加一些医药代表的宴请。

    忘记父母叮嘱,底线失守,价值观逐渐扭曲

    天下父母最能了解儿女的心,我的悄然变化引起了父母的警觉。一天晚上,母亲把我喊到家里,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小梅呀,你现在当上领导了,别人找你帮忙时千万不要拿别人的钱呀。”我当时回答:“妈妈,你放心,我不会的。 ”然而没过多久,我就将母亲的叮嘱抛之脑后。

    记得那是2004年底,我刚刚分管药品采购工作,来安县医药公司的业务员何立江为了得到我的关照,在我的办公室硬塞给我1000元白云商厦购物卡。第一次收别人的东西,我既害怕又兴奋,当年的1000元比我一个月拿的工资还多。我内心挣扎了好几天,想想组织上对我的培养和父母的叮嘱,我觉得一定要把购物卡退回去。然而我又想,这些医药代表文化程度不高,也不见他们有多大本事,凭什么他们能吃得好、穿得好、玩得好?相比之下,我所过的生活太清贫、太不值了。想到这些购物卡可以买好几件漂亮的衣服,我动摇了……

    思想上退一寸,行动上松一尺。从那以后,很多医药代表都和我套近乎,除了宴请之外,还经常到我的办公室给我送东西,从小礼品到漂亮的衣服,美容卡、购物卡,甚至有人给我送现金,我也都一一“笑纳”,总觉得这是行业潜规则,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的价值观在慢慢地扭曲。

    罔顾组织提醒,心存侥幸,最终滑向犯罪深渊

    古人云:“敖不可长,欲不可从,志不可满,乐不可极。 ”乐极生悲,这话一点也不假。

    2015年下半年,县纪委在查办县医院院长王文超收受药品回扣的案件时,我心里七上八下,总感到要“祸不单行”。事实果不出所料,县纪委在查办案件时掌握了不少县医院干部职工涉嫌收受药品回扣的问题线索,并要求对涉及相关问题线索的县医院干部职工,在组织调查前,主动配合,如实交代自己的问题,全额上交违纪违法所得。对认错态度好,如实交代问题,全额上交违纪所得的,免予处分;对拒不交代的,从严从重处理。自2016年1月至3月,县纪委、县卫计委领导三次到县医院召开医护人员和职能科室负责人会议,要求与会人员如有涉及收受药品回扣的,珍惜组织给予的机会。

    此时的我,如果能够把握机会,如实坦白自己的问题,相信我的历史会重写。然而,我却把组织对我的挽救当作“耳旁风”,心存侥幸,偷偷地打电话给相关医药代表,相信他们信誓旦旦的“鬼话”,认为只要他们不说,自己就能蒙混过关。“纸终究包不住火”,侥幸必定铸成不幸。我永远也忘不了2017年7月18日这一天,当县纪委领导向我宣布对我实施“两规”时,我知道我的好日子到头了。“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我忘却了初心,丢失了纪律,这一切都是我咎由自取的结果。我对不起党组织,对不起父母,对不起我的家庭,我甘愿接受党纪国法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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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5-16 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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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8-6-5 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安徽滁州
    晚节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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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3-21 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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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8-6-6 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IP:安徽芜湖
    是一位有文化的副院长!文章写的挺好!
    一个不小心踩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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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8-12-18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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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8-6-7 07:44 | 显示全部楼层 IP:江苏南京
    就十几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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