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滁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滁州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对下列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出让宗地范围内原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宗地位置、规划指标、起叫价、保证金及出让年限 第1号宗地位于世纪大道与宝山路交叉口西南侧,宗地号:3411020130040032000。 第2号宗地位于银山路与来河路交叉口西北侧,宗地号:3411020130050043000。 第3号宗地位于中都大道与祈福寺路交叉口西北侧,宗地号:3411030110120065000。 第4号宗地位于中新大道与杭州路交叉口西南侧,宗地号:3411020090060024000。 第5号宗地位于常州路与伟业路交叉口东北侧,宗地号:3411030090070106000。 具体情况见下表(宗地详细规划指标及要求请见出让文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34848
(居住用地59152平方米、中小学用地75696平方米)(202.27亩) | | | | | | | | | | | | | | | | | | |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违法用地正在查处及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者除外)。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第5号宗地竞买申请单位须具备《拆迁安置协议》和滁州市商务局出具的《安徽省成品油经营企业预核准通知书》。 三、申请竞买需要提供的资料 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1、竞买申请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5、申请人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6、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7、竞买保证金票据。8、第5号宗地竞买申请单位须提供《拆迁安置协议》和滁州市商务局出具的《安徽省成品油经营企业预核准通知书》。 四、接受竞买报名时间(工作日) 申请人应于2018年5月24日至2018年6月6日,到滁州市土地储备中心领取本次公开出让宗地的文件资料,并提出竞买申请。 五、公开出让方式 1、拍卖出让: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至2018年6月6日17时申请报名截止,宗地有三个以上(含三个)申请竞买人的,将采用拍卖方式出让宗地。 拍卖时间:2018年6月8日上午9时30分开始。 拍卖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龙蟠大道109号)。 拍卖方式:为增价拍卖,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挂牌出让: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至2018年6月6日17时申请报名截止,宗地没有申请人竞买或申请竞买人不足三个的,将直接转为挂牌方式出让宗地。 报名截止时间:挂牌期间仍可申请报名,截止到2018年6月20日17时。 挂牌竞价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挂牌竞价时间:2018年6月7日上午9时至2018年6月22日上午10时整止。 六、出让成交价即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契税由竞得人另行缴纳。本次公告出让的宗地均设保留底价。 七、移交的净地条件:宗地内地形高程、所有管线、杆线(电线、电缆、光缆等)、沟渠等以及宗地周边供水、排水、供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均以成交时现状为准。移交宗地后如竞得人需要平整场地,迁移(或改线)管线、杆线(电线、电缆、光缆等)等,由竞得人自行处理,所有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 八、本次出让由滁州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委托滁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具体承办,并对本《公告》等出让文件有解释权。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 联系电话:0550-3078766 联 系 人:赵新升、高田 邮政编码:239000 网 址 :http://gtfcj.chuzhou.gov.cn/ 滁州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2018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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